『一個人,我在沮喪。一個人,走在路上。』
聽歌的時候感觸總是特別多。
一個人總是比較能夠任由內心胡思亂想,最後再嘲笑自己一番,把那些無用的小劇場腰斬
。
很多時候一個人,我是比較快樂的。
回到家的時候、想事情的時候、看書的時候、聽音樂的時候……我喜歡一個人,逛街、看
電影、吃飯,悠閒的不用擔心時間的流逝。
很多時候一個人,我反而容易陷入黑暗。
明明有家人,回家卻沒人的時候。
明明同事約著要吃飯,卻獨漏掉我的時候。
明明我很難過,卻一個人窩在角落的時候。
讓我以為自己不被需要,讓我以為自己沒有人在乎。
仔細想想還真是這樣,連家人的溫暖我都再也感受不到。
有的只剩支離破碎的心,還得每個禮拜開那些沒有意義的家庭會議。實際上是公開審判,
兩父子跟一個外人一起審問我的一切。
工作、金錢、醫生對病情的看法、關上門的私事,硬逼著我全盤托出,感覺像是每周一次
被脫個精光丟到火車站供人指點。
總之家裡只要有錯都是我範的錯,爭執也是我的不對。結論我幫你們做好了,快放了我。
你們到底要什麼?
要逼我離開、還是要我翻臉?
你們知道嗎?
從十幾年前,我才國小的時候就被你們父子兩排除在外,有事都不關我的事。
上國中我乾脆變成只有媽媽會關心的小孩,明明住同一個家一個月看到你們不過兩三次。
13歲的我,知道了爸爸在我小時候搞外遇、後來賭博欠債必需搬回南部等等……後來得了
憂鬱症你們知道嗎?
14歲的我,第一次交女朋友、第一次牽女朋友的手……最後女朋友車禍過世,我從憂鬱症
變成精神分裂症你們知道嗎?
從此之後我的一切就走樣了你們又知道嗎?
17歲的我,在媽媽過世以後真的成了沒人要的小孩,不能抱家人只能抱女朋友哭,這你們
知道嗎?
為什麼,把我拋在一邊將近十年,現在才意識到有個快滿23歲的我?
為什麼,我看了你們十年的背影以後心都絕望了,等到我大發病的今年才能看到你們的正
臉?
明明流著差不多的血,為什麼你們這麼遙遠,為什麼我覺得像跟陌生人一起住?
為什麼,明知道我討厭這種說教似的追問隱私,好像我不說犯法一樣、卻一步一步踩我這
條底限,讓我一步一步後退,也越退越憤怒?
能不能滾開不要這樣??
我知道你們不會,甚至會繼續穿上釘鞋猛踩。
踩啊。踩到我不能忍受,我再離開這裡。
是不是要等我把釘子反插讓你們痛一次,才能比較記得住?
好累。
遠離我。
不要再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