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他說
有個故事
兩個婦人上衙門告狀
各聲稱那個小孩是她的
庭上判決一人抓頭一人抓腳
兩個人去扯看誰扯贏就誰的
有一個婦人自願放棄
裁決是放棄的才是真正的母親 因為她真正愛小孩
男友說 不一定啊 知道怎麼扯的搞不好是真正瞭解小孩的
暫時的痛不重要 真正瞭解才是長遠對他最好得啊
男友表示不開心不重要 他也不在乎我的不開心
可是 那他真的對我沒任何意義了啊
食衣住行錢就可以解決
錢 賺就有了
什麼事都比不上快樂...
但是晚上他說 別把他的隱私寫出去
但我又沒寫名字
他說不出原因
最後就說
人家有錢人會不高興
可是
早上不是告訴我
快樂不快樂都是不存在的
一點也不重要
叫我不應該把這些當回事
他說 我人生已經搞爛了 別拖他下水
於是我跟他道歉
那女生關係到他多大的錢權勢
我居然抒發到這裡去了
道歉完後 他很高傲的甩過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