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憂鬱症全盛時期時,
我一直有"不要對自己好,因為我不值得"的想法。
"對自己好"包括了好好吃飯、打理儀容、看美麗的風景、和朋友出遊、追求夢想...
但是,自私是人的本性。
隨著年紀增長,意識到周遭很多人的抉擇都和自身利益關係息息相關。
就連自己的親生父母也是。
生孩子,只因為想生而已;
長期剝削我們人道權益,只為了滿足自己強迫症的私慾;
家暴,只為了發洩。
禁止我求助,也是為了家醜不外揚。
甚至弟弟那樣的傷害我,也是為了自己的快樂,完全沒有考慮我的感受。
記得去年住院的時候,護理長說通常住進去的都是很善良的人。
我的品德並不高尚,但卻總是想到別人的感受,想讓別人開心。
我為了家人忍受和承擔了許多,
默默的犧牲自己,
換來就是"人善被人欺"的對待。
我決定也要自私一下。
該發脾氣的時候就發脾氣,
該求助的時候就求助,管他家醜外不外揚。
父母的面子甚麼時候可以比孩子的幸福來的重要?
這就是為甚麼我願意看醫生吃藥,
願意諮商,把過去全都挖出來,任由專業人員審視,
因為只有敞開心房,才能動精神上的手術,
才能讓我的病情好轉。
醫生說,我難得之處是內在的意志力,
願意持續就醫、控制飲食障礙、依靠別人的協助和自己的力量好起來。
其實,我到現在還是認為我不值得對自己好,
恨自己恨得要死,常常在腦海裡罵自己是廢物,
每一天都在和 self-love, self-esteem 掙扎。
我願意一步步訓練自己才取正面、中性的想法,
只是想為自己討個公道。
我想,這也算是我的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