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16-09-08 09:38:00因為常常看到一些錯誤的認知好像國外能安樂死多好,所以提供一些正確的資訊。首先美國只有有末期疾病並且要證明會在6個月內因病死亡的患者才符合。在國外看醫生不像台灣,想看醫生就掛號很快就能看(除非你很有錢) ,首先看醫生預約排隊排個一兩個月非常普通,像是心理醫生預約排一年也不是沒聽過的事情。另外也不是你想看誰就看誰,要先排普通醫生,然後轉介再排專科醫生,然後需要有兩個專科醫生評估,所以這流程要來兩次,然後還要心理醫生,這得再排一次,不是台灣那種去一次醫院通通搞定。費用方面心理醫生便宜的價格45分鐘100美(專科醫生的診療費只會比心理醫生高不會低),當然也不可能去個幾次醫生就同意。每星期需要花四到八小時連續兩個月。最後一次的藥價大約一千美。有些州規定要法院許可,最寬鬆的州去年也只有130個案例,其中80%都超過65歲。如果20歲的那個說的是比利時的那個案例的話,其實後來沒執行,她還沒死。我覺得其實每種選擇都很辛苦,只是因為得不到所以會把解答希望寄託在那邊,但是真正放在眼前以後沒有不辛苦不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