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很久該怎麼為這篇文章寫下第一句話。
I'm a slut.
這是我想到的第一句。
此刻的台北是毫不令人意外的陰天,
我的男友正在上全天班,
而我卻在猶豫著該不該找個男人來陪我。
讓我們跳過童年不幸的老生常談,
我想絕大多數的患者,在那根稻草落下前,
家庭已經給予這個疾病太多誘發因子。
因此我們此時此刻,都在這裡。
我有近十年的病史,住過兩次精神病院,
因為OD住過一次一般病房。
一開始是厚重的憂鬱,
然後漸漸的我開始變得瘋狂,找炮友、
把積蓄在一個月內花光、吃安眠藥騎車、
毀掉跟異性友人的單純友情。
我問過我的異性朋友:
你有辦法接受你女友跟別的男人上床嗎?
他搖搖頭,我知道我自己無藥可救。
狀況差的時候,我醒了就會去買酒,
在白天讓自己喝醉,找沒道德感的朋友過來,
上床,然後空虛。
一開始罪惡感是存在的,
但當一項行為反覆被執行,
他就會成為一種習慣。
我眷戀跟除了男友以外的人耳鬢廝磨,
我喜歡喝醉的時候增加肢體的碰觸,
直到這一切都失控。
因此我的確是一個婊子,
甚至我已經分辨不出這是我的本性,
還是這個爛病讓我瘋成這樣。
我上床、並花大量的錢。
我買書、買化妝品,
每筆訂單都超過一千,
而當物品到手,我就會繼續下單,
網路讓花錢變得理所當然,
我在各種情緒下花錢,
直到我的帳戶連一百都領不出來的時候,
我還是無法控制我自己。
我愛上等待物品到手的那種期待感,
但是當我拿到後,
我已經愛上別的東西。
我懇求過男友和我分手,
這樣我才能夠繼續自我墮落而不傷害除了我之外的任何人。
我已經無法被控制,躁症變得越來越明顯,
我喝酒抽大量的菸,
我不是什麼好東西。
有時候被愛是一種悲劇,
我的太多行為都在傷害他,他卻不肯放手。
我學會隱瞞他跟別的男人上旅館,
可怕的是我完全沒有罪惡感。
我痛恨自己,所以我無法愛人。
我曾愛過人,直到我自己開始摧毀自己,
我才知道那句話是對的
「學會愛自己才能愛別人」
我不愛我自己。
連我自己都想跟自己分手從此不再往來。
這一切,我無法傾訴。
沒有地方、沒有場合、沒有對象。
當我住院前夕已經接近瘋狂的時候,
我從早開始喝酒把自己灌醉,
當我們的共同朋友說我不應該這樣,
我不應該自怨自艾把自己比擬成小說中的人物,並且每天喝醉倚賴人照顧。
那時我覺得好孤獨。
那時我覺得,在我認識的人當中,
除了醫生,沒有任何任何人能夠理解我。
我男友很包容我,
有時候這是我痛恨自己的原因之一。
我吃了醫生開給我的備藥,
在躁期快要失控自我無法克制的時候吃。
我當了太多年藥罐子,
我甚至覺得自己對這些藥丸已經有了抗藥性。
我得了躁鬱症。
I wish I can die ear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