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所有人都對我開大絕,叫我要是受不了家人就自己搬出去住。
就因為我父母幫我負擔食宿和學費,
我在他們面前就不能主張被尊重的權利嗎?
覺得自己好卑微,從之前的被甩耳光、在我房間用力砸碎玻璃杯,
因為打了113專線而被責備,一直到現在的情緒暴力,
我無法為自己主張權利的唯一理由就真的只是食宿和學費而已。
該死的錢。
大家都講得那麼容易,叫我去找份打工自力更生。
完全不管我現在是個有24學分、藥越吃越重,
狀況最糟時即使餓到受不了也還是沒辦法強迫自己從床上起身,
去廚房隨便拿點東西吃的大四生。
唉,還得處理研究所推甄。
我好討厭我的家人,我每天都把自己關在房裡一整天,
完全不想看見他們或聽見他們。
生活裡連個真正的情感支柱都沒有。
導師是個古道熱腸但永遠搞不清楚狀況也完全不瞭解憂鬱症的人。
個管師對我很好,但她很忙,我們一個月見一次面,我總不可能一直打擾她。
兩個心理治療師......雖然我理解心理治療師只是一份工作,
是人不是神,並沒有義務對個案付出真實誠懇的情感,
但面對兩個直言就算我自殺他們也完全不會難過的人,
我實在沒辦法給出信任,甚至不想去找他們。
如果都可以當著我的面講出這種讓我覺得自己很沒價值的話了,
我要怎麼說服自己,他們是認真地在幫助我呢?
更糟糕的是,自從知道心理治療師根本不在乎我死活後,
我開始懷疑,也許我在校內心輔中心所接觸到的輔導人員,
包括我的個管師,他們給出的安撫與關懷是否也都是假的呢?
也許我接觸的助人工作者中,從來就沒有哪個人真正在乎過我吧?
現在最讓我信任的人只剩下負責開處方的精神科醫師。
他很溫和友善,會陪我聊幾句閒話。
我喜歡逗他笑,例如告訴他我偷偷幫心理治療師取的綽號。
但他終究只是個負責開藥的精神科醫師,我不能向他傾倒所有煩惱。
我真的不想死呀,但我現在什麼都沒有,情況總從最糟糕變成原來還能更糟糕。
世界之大,無處可逃。
放學後不想回家,每天早上醒來又不想去學校。
我二十一歲了,所有事情我都得為自己負責了,
沒有人有義務對我好,沒有人有義務幫助我,甚至家裡也可以選擇不養我。
我也不是沒有過三千寵愛在一身的幸福時光,
意識到這件事反而讓我更難過,我曾經擁有過那麼多理所當然的愛。
我並沒有變成一個比當時更糟糕的人,
相反地,我是個比當時更努力、更堅強的人,
但所有東西,無論是我想像過的、我沒想像過的,
卻還是像沙子一樣從指間溜走。
沒辦法繼續負擔其中一位治療師的費用了,
(兩個治療師負責不同議題,沒有相關)
問題是,我們好不容易才找到問題的源頭,
還沒著手處理,一切就走到盡頭了。
我可以回頭尋求心輔中心的資源,
但是我不希望第一任心理師的結案事件再度重演,
我真的無法承受。
下一個要從我身邊消失的又會是誰?又會是什麼?
為什麼消失的不能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