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 有次我媽回家沒看到我
只有我的手機躺在客廳桌上
於是她點開我的手機
開始瘋狂的打給電話簿裡的每個號碼
尋找我的下落
打給了我的國中同學、高中同學、老師、甚至練團室、或是根本沒再聯絡的人
那時候大概才晚上七點
回到家才發現整個事情被我媽搞得多誇張
國中同學把我的照片弄成組圖(還加上黑白濾鏡!)放到ig上弄得跟寵物遺失一樣
Line跟未接來電有上百通(平常都是0)
不熟的同學、老師用fb私訊問我在哪
一夕之間 我在大家眼中變成了一個翹家 獨留媽媽焦心的死小孩了
但其實我他媽的只是去漫畫店看了兩本海賊王
回到家也才7點多而已耶!
然後回家後發現我媽去逛菜市場了
沒錯 她讓全世界的人找我 自己去逛菜市場了
啊 總之我想說的是
被大家尋找是一件非常煩又丟臉又很有壓力的一件事
所以假如 以後有某個我的朋友
憑藉自己的意志去搞失蹤的話
我大概不會去找他 至少不會大張旗鼓的去找他、去向全世界宣揚「xxx失蹤了」這件事
因為既然人家就故意要搞失蹤了 肯定是不想被找到啊
每個人都需要空間喘息
我自己體會過那種丟臉到想把自己掐死的經歷
所以也不會去打擾別人「搞失蹤」的權利
我個人覺得這是身為朋友的體貼
「既然無法解決你的煩惱,那我支持你一個人靜一靜喔!」的這種體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