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天] 不合的論調

作者: jack3061727 (jackie)   2017-11-21 13:22:03
通識的回應文發下來了
我寫了我近期發生的事
老師回應我 一直強調 互相
重點就是 自己已經做好了 對方仍欺負你
這樣哪叫互相 對我來說就是霸凌
我看了很難過
助教說老師也是心理師
但是不管是他講的話 其他朋友跟我講的話 助教跟我講的話
對我來說都是二次傷害
我仍被認為做得不夠…
目前只有我的諮商師好好地替我解決問題
也不會說些看似很有道理的話來二次打擊我
我覺得我已經不會再和外人說我的事了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1 13:59:00
看了一下你之前的文 是和室友的事嗎?啊 突然發現我也是外人 你會和我說你的事嗎?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17-11-21 14:10:00
霸凌跟跟同學朋友不合/爭執這兩個之間有差別,我不知道你的情形是那個,不過從以前的文章看起來(當然也可能是更多情況沒寫出來或什麼),或許可以往這邊考慮看看吧,因為看起來旁人好像跟你的感覺有點類似也是覺得是因為被欺負到的感覺
作者: jack3061727 (jackie)   2017-11-21 15:14:00
不過至少,和現實中的朋友,是不會再說了……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1 15:53:00
不和現實朋友說是個對的選擇 個人經驗談 現在社會還沒成熟到那個地步 所以說了只會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作者: jack3061727 (jackie)   2017-11-21 15:57:00
嗯…:(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17-11-21 17:32:00
故意碰撞就真的有這意味在,還是搬家比較實在不過也可能是想超過你卻沒算好,最好是當下問問比較好。能夠平穩溫和的表達自己意見是避免霸凌(以及誤會)的步驟之一有些東西不能選,室友是可以選(離開的)如果你已經超過18歲,是完全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解決問題會比較對你的問題有幫助
作者: SUJO (Menorah Wen)   2017-11-21 17:58:00
完全行為能力要20吧
作者: cathylala (勇氣、毅力、友善)   2017-11-21 22:10:00
拍拍 因為他們沒有沒有經歷過不懂你的感受,稍微能體會你的感覺,以前也曾跟朋友傾訴過我爸語言暴力的事,狀況稍微好一點她不是指責我,但什麼都沒說,光是這樣我就覺得很難受了 如果沒有人可以傾訴就來這邊發文吧!至少有個能宣洩情緒的地方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17-11-22 01:10:00
原來台灣年紀要這麼大...天啊.....難怪那麼多長得比人慢的媽寶
作者: jack3061727 (jackie)   2017-11-22 01:16:00
話說 我喜歡當媽寶欸~~(?) 我愛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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