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kumo2 (ac0079)》之銘言:
: 大家午安
: 我有個朋友目前是輕度身障(憂鬱症)
: 他跟我說每年要去區公所申請複檢
: 判定狀態是不是符合身障的條件
: 我在板上看到許多版友貼出來的狀況都相當嚴重
: 我的朋友病情也一年比一年差
: 因為我不了解認證的方式加上我朋友也很不會敘述自己的狀況
: 他的醫生覺得他應該是中度甚是有時候是重度憂鬱
: 但是評量出來後他都是輕度
: 這讓他陷入一個很矛盾的思考迴圈
: 他覺得自己狀況很嚴重應該配合醫生加藥或是住院
: 另一方面政府又判定他是輕度
: 他會想說其實狀況沒這麼差其實不需要加重治療期待自己回復正常
: 所以我想幫他問問大家
: 究竟中度或是重度是要出現什麼狀況才算
: 我實在搞不太懂
: 一個每天想自殺但是不敢去自殺或是努力不去尋死的人在醫生眼裡嚴重程度
: 如果我的文有說不清楚的地方麻煩大家指證或回應
: 我只想瞭解認證身障制度時我的朋友該表達些什麼
: 才能讓政府的心理師還是醫生能正確判斷朋友的憂鬱程度
首先感謝大家的回應
過去心障程度確實由主治醫師判定
但是後來似乎有弊端所以改由心理師先問診填問卷
後續的評估有沒有經過主治醫師我沒辦法確定
目前似乎是以「對生活的影響程度」來判斷
要是生活不能自理好像就是比較嚴重,障礙程度較高
雖然不知道這樣舉例有沒有問題
但是每天想跳樓,生活的一切都能自己來的似乎就是沒什麼障礙
這裡的障礙是指生活上的問題而非精神的嚴重程度
(以上是綜合我找到的資料與大家的意見)
此外朋友第一次被判定為輕度的證明有效期限是一年
隔年再去判定還是輕度但是證件的有效期限兩年
資料查找時有看到如果連續幾年都判定相同的程度
就會開期效更久或固定的判定
判定的部分不知道有沒有其他的前輩分享經驗跟資訊
我目前查到的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