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下在下的淺見,其實我覺得沒有版主也挺好,因為之前重鬱時,有時文章沒分類,就被版主刪了(我連被刪都沒察覺,當時的狀況實在不好),但目前這詐騙文實在弄得我也看不下,我現在心裡的想法是,有個板主,也不要求他多做事,就是讓這兩帳號進水桶,只要做這件事就好,誰我都支持。做完了這事立刻退也OK,畢竟有掛名,就會有期待,本來只說做一事後來可能越來越多.......
我說的刪文沒有責怪前板主的意思,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只是覺得沒板主也挺好。
作者:
uppp (妳不懂我在想什麼)
2019-03-20 16:03:00其實會來這個版的都是艱苦人,大部分人真的很自律
捅了這個id,他還是可以再申請啊他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就像路邊跟你要錢說他很可憐的人你給了他錢 他拿去買煙抽好爽。他沒犯任何法
沒版主,桶人這種需要判決的事照理來說要由小組長代理。為啥小組長不幹?
作者: sandpool (來玩沙) 2019-03-20 17:20:00
有些苦主是借他錢而非贈予,借錢不還就是民事糾紛了
其實借錢這種事也只能說是私事 都該自己拿捏考量的@@
作者:
DavidJam (平安又有錢才是福)
2019-03-20 20:04:00小組長沒有不幹喔!小組長的回文我有寫板上,他要證據!還有報案紀錄。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19-03-20 22:35:00規定上小組長需要做這件事,不是沒版主就可以不管。上次我寫過信給小組長/代理版主,小組長說有報案證明的話他就會處理(這個是板務外層面),但再次重申申訴板務部分就未回應,基本上這樣可以逕行貼在組務版上,因為已私信代理版主,代版主失職未回應(雖是同一個人但程序上如此),有時候我其實很懶得找人麻煩(包括這個詐騙者 小組長 或其他人) 但真的很多人沒自覺/沒水準到一個離譜的程度。犯法跟違規是兩件事。水桶跟犯法行為無關,一樓可以看看他在八卦版被水桶的公告。再講一次ptt的規定沒是版主的版代理組長要代理。如果看不懂無法理解白紙黑字的程序,或是不懂代理這兩個字的意思的程度,這種程度我也沒辦法。(樓層打錯囉 抱歉)b大,不會啦,只要有心一定沒問題,最怕是那種不懂還自以為是,其實b大可以考慮看看自己文中的建議去競選版主,做完再退也可以 :)覺得b大EQ修養耐心都很好,其實蠻適合職位的,管版其實最需要的是這些程序規定操作都可以學,EQ修養耐心這個沒有要培養很難希望b大母親早日康復胬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