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是兩個人的共識
為何分手卻可以一個人做決定,不顧對方的感受?
每次說不過就提起以前我背叛你的事情…
現在你也去跟別人上床幾次就可以分手嗎!
這樣我們都公平了吧!
我賤、你渣,不是很剛好嗎?
當初喜歡時可以不在意別人的眼光,其實我們之間微妙關係早就被看穿了。
現在,你卻說我們在一起壓力很大…
之前我被質疑的時候,你有幫我說過話嗎?
現在袒護別人是怎樣?
說我無理取鬧、完全是在發瘋
我的難過痛苦,你看不到嗎?
如果我可以放下你,現在還會變成這樣嗎?
不是答應會陪我走出來嗎?
為什麼卻陪到別人身上了…
我只有跟你相處才覺得自在,不然我何苦盼望著你回頭?
自從25歲之後,再也不想許生日願望,永遠沒有實現過的願望,許了又有什麼意義?
已經想好帶著藥、酒到海邊,喝醉再吃藥,慢慢走進海裡…
雖然很怕水,卻愛看海,就這樣溺死也很好吧…
什麼自殺者會一直重複一樣的動作,會很痛苦的說法…
沒試過怎麼會知道?
生命如果沒有價值,又何必苟延殘喘活著。
藥物只是讓我昏昏欲睡,卻無法解開心裡的死結。
今天搶票,依舊故意搶實名票,希望你可以陪我一起去…
但你已經封鎖我,該如何轉達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