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放假,接到公司訊息,說我把月初的一項例行工作的事情給忘了。
對自己的厭惡瞬間破表。
痛恨的是我真心忘了那項工作。
已經是老鳥了,還犯這種低級的錯誤。
我已經可以想像上班時主管的冷言冷語,跟再次提醒我對這份工作的意義。
所以我跑去喝個爛醉,等回到家後,我聽著Nirvana,拿起剪刀開始劃手臂。
這是我第一次這麼做,就是一個念頭冒了出來。
好笑的是,剪刀不夠利,即使酒精已經麻痺了痛絕,我還是不敢更用力。
現在手上就是幾條破皮刮痕,穿著長袖會刺痛。
我覺得是給自己的處罰,應該要更痛才對,我應該買個更利的刀子才對。
這種自我厭惡到底該怎麼停止?
都是妳不夠努力!
都是妳的問題!
所以我是該被處理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