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aChiA5566 劣退水桶一週

作者: pinpo (孤獨患者)   2020-08-07 07:57:31
查使用者 SaChiA5566 在 2020/08/06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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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Aww2cd (prozac) [ptt.cc] [閒聊] 惦惦自己斤兩再虎爛吧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ozac/M.1596698242.A.9A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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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ChiA5566 (我想好好睡一覺) 看板 prozac
標題 [閒聊] 惦惦自己斤兩再虎爛吧
時間 Thu Aug 6 15:17: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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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略)
內文明顯違反憂鬱板內之私人糾紛規定。
【prozac板板規4.0版】 本規從2015/3/31起生效,不溯及既往。請板友配合。
第十一條 本板板主之權力僅限管理Prozac板,依站規無權介入他板板務及私人糾紛。
     他板板務問題,請依規定向他板板主檢舉,該板無板主可向該組小組長檢舉;
     私人糾紛請私下處理,如對方已有騷擾之嫌,請至Violation板依規定檢舉。
【發文與推文罰則】 注意!任何使用者凡進入本板即默認您了解本板板規與罰則。
第五條 私人糾紛請私下處理,如對方已有騷擾之嫌,請至Violation板依規定檢舉。
    針對各種私人糾紛及狀況,本板採用以下規律進行處理:
   《憂鬱板內之私人糾紛》
    板內糾紛之當事人於憂鬱板上發文或推文,且引起糾紛之雙方或多方,
    已在發文或推文中,出現人身攻擊、謾罵、挑釁、嘲諷、歧視等文字,
    板內糾紛文劣退處理並水桶一週;於推文中引發或回覆糾紛者水桶二週。
    其後發文仍未改善者,再劣退並水桶一個月;推文仍未改善者,水桶二個月。
    水桶後發文依然如故者水桶永久水桶、推文累犯超過一次者永久水桶。
SaChiA5566 違反板規第十一條私人糾紛規定,
依罰則直接劣退,外加水桶一週。
以上公告直接轉寄給使用者站內信箱作為水桶通知信,
公告及原文已收於精華區 z-18-板主工作室 以便sysop以後查驗。
作者: littlewren (wren)   2020-08-07 10:33:00
想釐清一下關於私人糾紛的定義...其實我也有抱怨過在ptt被不明人士搭訕( ̄▽ ̄")>這樣也算私人糾紛嗎?#1U_rdidD (prozac)我沒有刪文的習慣,如果有違規自刪> <*再
作者: miminiania (咪咪咩)   2020-08-07 10:39:00
區別應該是內文文字有沒有人身攻擊的意圖吧!
作者: littlewren (wren)   2020-08-07 10:40:00
了解,thx
作者: alices0924 (誤入仙境)   2020-08-07 10:49:00
板主貼這篇我才知道有人又在惹事 我沒看到沒回覆 就可以隨便造謠?雖然說對方已經刪文且水桶 但是破壞我名譽的事 依法我依然可以提起訴訟我知道大家生病了都很辛苦 所以雖然一些人故意去曲解我的文章內容 只因為我兩個群主都批 這不符合它們的利害關係 所以就不斷的攻擊我 但是我只是嘴上說 並沒有真的去做檢舉的動作(除了某個看起來就故意來亂的人)因為我的容忍 就可以這樣繼續不斷的找我麻煩 我想這是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0-08-07 10:59:00
這邊是警察局還是法院?
作者: alices0924 (誤入仙境)   2020-08-07 10:59:00
很不可取的事上上面的 這邊都不是~ 如果一切都要等警察法院來處理那這世界就真的沒救了你放棄了你年輕時的理念 那是你的選擇 而我並不想放棄
作者: jasonkao08 (果皇賽高)   2020-08-07 11:20:00
這是新規則首桶嗎
作者: littlewren (wren)   2020-08-07 11:22:00
【prozac板板規4.0版】 本規從2015/3/31起生效不算新了吧
作者: jasonkao08 (果皇賽高)   2020-08-07 11:32:00
好吧 我看一下今天幾號 2020/8/7
作者: hihime   2020-08-07 12:26:00
感謝某樓的,讓我知道是誰私信給S大了!本來都還霧裡看花的....
作者: colza (Passion & Link)   2020-08-07 12:27:00
會建議選擇略過不看一些文字。為了自己的健康著想。
作者: miminiania (咪咪咩)   2020-08-07 12:31:00
看很膩 黑名單+1
作者: colza (Passion & Link)   2020-08-07 12:32:00
想法、思考、還有選擇不一樣,其實很正常。有時真的不用溝通,因為要能互溝通也是需要一些先備條件的。沒有的話,真的就各自活好就好。證明自己對,我自己覺得在某些情況,真的沒那麼重要。
作者: hihime   2020-08-07 12:45:00
超級同意樓上的!
作者: babe18 (神之手)   2020-08-07 12:51:00
這個帳號終於被水桶了,謝謝版主只會一直攻集病友,劣退的好
作者: hihime   2020-08-07 13:31:00
只會一直攻擊病友?這說法,怎麼好像也在攻擊對方?
作者: badguydie (Don't Stop)   2020-08-07 20:54:00
帥啦!爽怎麼沒有水桶久一點啦吼
作者: hihime   2020-08-07 21:48:00
怎麼沒有水桶久一點?嘲諷用語?
作者: RIPsomeday (蘇十月)   2020-08-08 00:01:00
看了原文 那篇滿像發洩情緒的呀 該篇推文也沒有吵架難道說跟p版友有不愉快的事 上版發篇沒指名的發洩文也應該被桶? 那版主的自由心證 有點太大了
作者: colza (Passion & Link)   2020-08-08 01:39:00
路人回樓上。我自己認為就如版主所說,那篇文雖然沒指名道姓,但其實很明顯看得出來是在說誰,又是在大爭執鎖文後。我身為版友也是支持不要再繼續爭吵下去,我自己認為如果沒有終止那篇文章,明確表達出到這裡為止的意思,版上的爭吵一定會持續。唉,好累,版主真是不好當。
作者: RIPsomeday (蘇十月)   2020-08-08 02:48:00
路人回樓上 所以'隱喻'是不行的嗎? 沒人在被桶的該篇文章吵架。若是為了預防吵架 就桶了發洩文 那很不對這是一種...... 你有偷竊前科, 今天你站在別人家門口我就要把你抓起來判刑。 的概念
作者: hihime   2020-08-08 07:32:00
我個人在第一時間看不出來文章在說誰,直到某大自己說了,我才知道.....但我卻明顯看出某些文章及推文是在攻擊及嘲諷S大,那他們似乎也違反版規?
作者: oboesoul (Nogiya)   2020-08-08 11:45:00
某群組徵人也建議一起劣退
作者: AugusteDupin (C.A.D)   2020-08-09 00:46:00
樓上不要自己待的不開心跑掉就這樣啊XD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0-08-09 06:30:00
誰年輕的時候有那種人治的理念啊?拜託請不要老是自行幻想我們認識好嗎。 法治國家代表的就是人跟人之間的界線就由法律來決定,除了法律外沒有任何人有資格限制別人的自由,要是不用法律你在那邊跳針要版主設規定幹嘛,不就是為了硬要把你的道德變成規定嗎,服務你想要的東西的時候就很重要,不服務你的論點的時候法律就不重要,這種雙重標準的標準人治心態,就是獨裁者的溫床。我的問句是在錯要告要幹嘛要去就去法院去警察局,那是你自由,這邊不管提告的事情,你愛一直番,也沒人有辦法,但是拜託不要老是寫一些關於不認識的人的不實幻想,我們不認識也"從來 沒 有 過" 任何關係。我年輕的時候不認識你,現在也不認識你,回答一個問題而已就當成好像你跟別人認識一樣的妄想情形請跟醫生討論。
作者: happy00 (輕快步伐)   2020-08-09 06:57:00
版主辛苦了處理的很公正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0-08-09 07:45:00
我從來就是這種立場沒有改變過, 反對限制他人自由反對權威管理,你要支持什麼隨便你,不要沒事自己想像腦補一堆陌生人以前怎樣。
作者: hihime   2020-08-09 12:31:00
真心認為“學會尊重他人”,是減輕憂鬱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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