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通常都不自覺/不承認自己恐怖。
人際關係裡最糟的不是撕破臉
而是某方(或雙方)來來回回反覆
修復/念舊/討好-> 大罵/一哭二鬧三上吊
再修復/討好-> 再一哭二鬧三上吊的
尤其間隔越短問題越大/越顯示當事人心裡(精神)狀態的不穩定
(想起多年前遇到
沒什麼私交/根本還沒反應回應
就自顧自站內信一下憤怒一下和好一下又跳腳的傻眼情形)
之前作家h也是類似路線
先發文指責對方
沒過兩天又說和平溝通過
自己還是試探了/想看看吧有沒有機會回到從前
(這種反覆態度只證明伴侶的離開實在不能說不正確)
不是多喜歡s
但汪身邊的人真的該建議他尋求醫療協助
看看醫生或心理諮商
婚都離了
誰是誰非就是扯不清才會需要由法律裁決
財產分配監護權法律裁定該怎樣就怎樣
即使退一百步不看自己出軌
酒後情緒不穩定通通不算
真的當是對方有問題好了
所以就已經離婚了是還想怎樣??
人治社會/從來都橫著走的人沒辦法接受判決結果不符合自己期待嗎
誰叫你要找個法治社會成長的人結婚
一直糾纏是能改變什麼啦
鬧得現在這樣
讓人看得都嘴角上揚忍不住替他覺得有點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