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版友來信檢舉
修改推文後有引戰言論後刪文
第二章
第3條 利用發文或推文功能爭吵,視同違反基本規範,而其餘非當事人參與論者亦視同
違規,經板主認定後並予以口頭警告或水桶處罰,板主亦得視狀況中止討論。水
桶天數由板主或版主群認定之。
判決:1.修改推文使原有推文消失
2.該帳號除修改推文外,附加該帳號原無之文字加以嘲諷
水桶30天
調查證據
原文標題
作者 TKUfeizei (學店肥宅) 看板 rabbit
標題 [拍賣] 兔籠門板,貝殼梳E1
時間 Thu Mar 1 03:52:37 2018
───────────────────────────────────────
編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