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01/7入住,電費一直以5元/度收取
因房東有包網路/第四台/水/公電,所以覺得此收費還可接受
102/10開始調漲電價,6元/度,真覺得有些超過了
因此棟為一層樓一個台電電表,剛上台電查詢103/2~103/4,
共用了537度,2.1*240+2.68*197,電費為1300
房東公佈出來的費用加起來大概3750
從合約上來看並無填寫一度多少收取
若一層樓超收2450元,他共有3層出租,不就超收7000多塊了
已跟房東討論過,他只回答他再研究看看,未有下文
所以先上來詢問各位是否有別想法
是否有管道可以諮詢或有法律可約束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