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關於契約審閱期

作者: sswolf123 (wolf)   2014-06-07 17:59:48
7-11的房屋租賃契約書封面上有契約審閱期(某年某月某日經承租人攜回審閱)
這個的意思是在付租金押金前可以先拿契約書回家詳看?
等覺得契約書OK後在付租金押金這樣?
最近看了一個套房.房東一直說服覺得不錯就馬上簽約
那個房間不算完美但也算不錯了
不過房東一直希望能快點付錢簽約.讓我覺得有點怪怪的...
是可以理解帶人看房也頗花時間.不過這種一租就是一年起跳的事情
直覺上房東這麼急總覺得有點怪怪的(看了很多間第一個一直說服我當下就簽約的房東)
因為是首次到外面租套房.請問契約書拿回家看3天是常態嗎?
還是房子看了覺得不錯就當天領錢就簽下去了?
作者: wujiarong (鍵盤宅宅)   2014-06-07 18:58:00
我都請他們回去考慮後再聯絡
作者: lipservice (寂寞的人坐著看樹)   2014-06-07 20:52:00
之前看房子的時候也很多房東叫我馬上決定= =很討厭不過你多看幾間的時候!喜歡就直接簽了!不然隔天就沒了
作者: urmyqueen (隨心所欲)   2014-06-07 21:56:00
覺得怪就要相信自己的感覺
作者: mytablis (._.)   2014-06-07 22:11:00
推感覺真的很重要,租房子是大事,不要衝動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6-08 01:13:00
契約看3天不是常態。 看完要不要簽,那看個人,有的房子猶豫一下就被租走,有的簽完就後悔,版上很多自己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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