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台北中山區,租屋處算是有專人管理
只要一通電話就會有人來維修東西的那種
簽約的時候就寫著:
每室具獨立電表、需加收公用電費
一個月電費5.5元 夏季不漲
因為本身有包水.第四台.網路簽約時覺得沒問題
居住的空間是由舊公寓改建
結構大概是>門>走廊>各個室分abcd這樣住了四戶
每戶都有洗衣機
公用的部分就是走廊的燈(平常最多開一個約8小時會關掉)
還有樓上的水塔、熱水器、飲水機..我真的想不出別的
每個月每室電費高達1500左右
各室自己使用的電費約在500-700
其他全部都是公用電費?!!
光是我這期電費就 1138 自己室內使用僅500左右
而且我還是四戶內最便宜的,另一室電費1800
公用電費怎麼可能這麼貴呢?
而且它度數雖然有寫出來(忘了拍了)
但是電表是鎖在櫃子裡!
雖然之前就已經跟管理人員說過能不能公佈明細
管理人員卻說公用的地方很多所以電費高正常
我總覺得我被坑了
要怎麼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