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4個同學合租1間家庭式公寓
只有租一年,在退房前已告知不續約
(租約只道6/30)
到了6/30,我們所有的東西都搬完了
但是房東到7月中左右,
才跟我們約檢查房子,
我們在幾天內也按照
他們的要求把房子整理的更乾淨
(原本入住很髒)
然後房東跟我們說他要開會甚麼的,
一直拖到7/30他才跟我們約見面
到了7/30他們也放我們鴿子
電話一直打不通
一直到8月中,也打通過幾次,
他也在裝是他妹妹接電話
還把我們電話黑單,打過去直接語音,
用別人手機打他就有接
8/20存證信函也寄了
到了8/27,也就是今天
剛剛打過去,我跟他要訂金
他說我們沒把所有的鑰匙給他甚麼都…
(之前有碰面一次,有給他們一把)
但是死就是不出面處理
然後我跟他說不出面就可能要去法院
(我在存證信函已經說過,以免紛爭…)
他就說我恐嚇他,他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然後很乾脆的跳針說:那我們法院見,一直跳針………
訂金:28000
我也不想去法院,而且他們很多房子在出租,我真的不信他們多缺錢
他們每次都用開會,或出國,假裝不在
我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