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FAA (Herman)
2014-09-05 01:55:43一層樓被隔成四間的套房,都有獨立電表,然後有一個計算公用電的電表
包水包網路,不包電費,電費各房間看自己的電表付費。
公用電的電費一樣是看電表,四間均分。
小弟目前單身,之前有女朋友的時候是還在大學宿舍裡面的時候
現在第一次租外面要簽約,覺得好像該把未來如果有第二人要一起住時的狀況寫進合約
看房子的時候提過這件事情一次,房東是說到時候再說吧
但我真的覺得還是有寫進合約比較保險吧
爬了文,有爭議的大多是雅房。套房的話大概就是公用電的問題。
但是我即將要租的這間有獨立計算公用電多少度的電表,好像又簡單一點。
我的想法是如果我交了女友,帶女友進來住
原始房租不變,但是公用電表從原本的除以四人變成除以五人。(這樣應該很公平吧?)
問題1. 這種想法在合約上要怎麼寫比較清楚?
問題2. 如果是還沒穩定到要同居,只是每週可能帶一天回來過夜時,要怎麼算?怎麼寫?
我找到的這間房子真心覺得不錯(特別是地點),不想要以後起了爭議要被迫搬走
懇請板上各位大大幫忙解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