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二房客欲申請津貼,衍生稅金應如何處理?

作者: milody   2014-09-26 14:24:00
先簡單說明在下情況,在下現行承租處,
一開始是由先前的承租者一起租整層,
陸續有人搬走然後幫房東找人,所以其實大房東就是連找房客都沒有,
由承租者自行尋找房客,延續契約,
然後我就是這樣於多年前承租其中一間雅房,
係因目前住處現行房客中,本人居住最久,
且大房東貪圖方便,整戶由本人與大房東簽訂契約,
在房東同意下,與其他房客平分租金,故本人為形式上之二房東。
由於本人與大房東簽訂之契約為小七那種一般常規契約,
甲方為大房東,乙方為在下,
其中契約規定「印花稅各自負責,房屋之稅捐由甲方負擔,
乙方水電費及營業上必須繳納之捐稅自行負擔」及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
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但現因其他房客欲拿契約申請租金津貼,所以在下上網查詢,
查到契約內約明所產生之稅金,由房客負擔,而不是約定房客禁止報稅,
這樣的約定,雖然法律有規定就租賃物應納之一切稅捐,由出租人負擔,
但是這樣的規定並非屬法律上的強制或禁止規定,可以由雙方合意來加以排除。
因此這樣的約定,在經雙方同意並簽署後,即屬合法有效,
雙方即應依照該約定之內容來履行。
因此房客不理會契約內對於稅負的約定,逕予申報租金支出,
若因此造成房東增加稅負的負擔,則房東在繳交租賃所得稅之後,
可針對房客未履行房屋租賃契約書之約定,透過民事訴訟,
請求房客支付其稅負增加的部分。
因其他房客欲拿契約申請租金津貼,故此舉若造成大房東稅負之負擔,
大房東可用民事訴訟對本人請求稅負增加部分,
因為本人與大房東契約尚未到期,
且本人與其房客分租契約並無對此規範,
造成津貼是房客拿,但是其衍生之稅負要由本人負擔,
甚至造成房東增加租金或是約到不欲續租,
此等狀況我應該要怎麼處理?
爾後,對此狀況,如何於分租契約明訂,俾利在下權益?
作者: sichi (希奇)   2014-09-26 20:31:00
1.你有把跟大房東的合約給其他人看嗎 2.你跟他們的合約有說以大房東和你的合約做基準嗎 若12都沒有 你只能自己吞下去了 最好是好好跟其他人溝通 加註條文並簽名你還可以跟他們說 他們拿到的津貼會低於增加的稅負因為大房東可能會被徹查 當然 他們也不用想要繼續住了那就請他們於房東收到補稅時一個月內走人 這個也簽名如果他們要繼續住 就是接受調漲的租金 因為一切必轉嫁
作者: milody   2014-09-26 21:04:00
由於二房客係為當時的二房東PO文找到的,所以1跟2當時有說明,由於大房東是一年一約,所以後來我是沒有再行其事而我是後來才成為二房東的,所以這部份還是有可能因為大房東的追討,我是必須負相關責任。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9-26 21:18:00
是已經申請了嘛? 是租屋津貼還是政府的租屋補助?
作者: milody   2014-09-26 21:46:00
目前還沒申請,是政府的租屋補助但是他非常想申請,覺得這是他的權益。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9-26 22:05:00
跟他談判吧,一個月少500房租,叫他不要申請。請他體諒你是二房東。這可能不太容易,租屋補助一個月起碼3000左右。不然你就只能祈禱他申請不成功,這個好像是評分制,分數高的才申請的到。
作者: milody   2014-09-26 22:35:00
我知道這個是有名額的,但是不管有沒有申請成功,如果申請就是一定要租賃契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9-26 23:04:00
這也沒辦法。 那的確是他的權益,只能祈禱不要扣到大
作者: sichi (希奇)   2014-09-26 23:05:00
不然就是說 合約是你跟大房東簽的 不能給他 只能給你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9-26 23:05:00
房東的稅,大房東不會再來跟你要。 契約你都給了,
作者: sichi (希奇)   2014-09-26 23:06:00
和他簽的 但是那樣你就變成有收入 所有多付的金額你會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9-26 23:06:00
也沒啥能做的了
作者: milody   2014-09-26 23:29:00
可是分租契約上面就有清楚註明地點、房東名字,所以算是完整的契約,只是沒有對這部份詳加規範,當初的契約主要都擺在房租、生活公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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