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台北租屋很多年,歷經過至少5任房東
在8月時在ptt套房版上找到了現在這一個房子
在租屋時房東告知這一層舊公寓有3套房2雅房
當時告知其中一個雅房(是一和室)是他在放東西用的
並未提到他偶爾會住在這邊
所以實際上如果他沒來住就只有原po和其男友+其他三位室友=5位
我們在當時承租有詢問是否可以兩人合租,答案是ok不過水電瓦斯要均攤
不過九月入住到現在發現他這個月目前住了三天(九月沒注意)
我們水電瓦斯都是算人頭除的,當時房東說使用者付費
所以這層住幾個人就除以幾
結果他自己居然偶爾會住= =
那現在是要除以幾
雖然他住的不多天但是也難保他會住個一禮拜兩禮拜
想詢問大家有沒有人遇過這情況 是不是該跟房東詢問呢
如果要開口的話該怎麼開口
另帶一提 目前住到現在他是個很摳的房東 任何東西要修繕沒有
加家具櫃子沒有 當初有床墊簽約後又突然說請我們自備
基本上我也不是會拖房租的人 交房租是約每月5號繳交
十月因為遇到六日所以有拖一兩天 他就在那邊詢問甚麼時候要交
不是我在覺得 自己本身沒有做好又規定別人都要做到
房東不避嫌又要使用水電瓦斯
真的讓人覺得是不是應該算清楚
還請各位大大指點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