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請問加鐵鍊算侵入住宅嗎??

作者: kevin700904 (休息是因為 看不到路 ><)   2016-01-06 15:13:16
板上朋友好
因租客是位有燥鬱症的患者,不肯就醫
發做時大吼叫常吵到整個社區
經社區居民不斷跟我投訴,也報警,里長處理了
目前合約到3/31,且我們合約有明定不得妨害社區安寧,他明顯吵到整個社區了
也寄存證信請他一月底搬家
請問如果他到時不搬,我可以尋求何法律途徑解決?
如果在門鎖外加一道鐵鍊讓他無法進入,這樣算侵入住宅嗎??
拜託有經驗的房東指點迷津,快被弄瘋了@@
作者: kevin700904 (休息是因為 看不到路 ><)   2015-01-06 15:13:00
Ps,合約未公證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6-01-06 18:47:00
強制罪喔 換鎖或是加鐵鍊都是強制建議合約到期前 先用軟的 用情用理 讓他準時搬離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1-06 19:49:00
存證信函有雙掛號嗎? 到時候他可以強硬辯稱沒收到咧 社區安寧就想辦法錄下影音 他1月底搬的話是你違約 他3月底沒搬的話 可以查一下怎樣強制執行搬離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1-06 23:28:00
存證信就是雙掛號,對方簽收,郵局會寄給你回執聯,所以要準備回郵信封給郵局(寄回執是平信)不管是契約到期搬離,還是你1月底要他搬離,對方不搬都是要提民事訴訟,要對方返還房屋。 但是你加鐵鍊是強制罪,是犯刑法的。 房東有報警找里長來處理,也有以對方妨礙鄰居安寧解約,那就有盡到責任了,沒必要為了驅離房客犯上刑事罪。今天剛好有類似的新聞,房東被起訴妨害自由,自己搜尋參考吧
作者: badmanytc (月)   2016-01-14 12:44:00
寄雙掛號郵局會給你一張單子填寫,對方收到郵差在單子蓋章後就會寄回給你,不用附回郵信封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