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租客濫用承租地?

作者: agameboy (寂寞似火)   2016-06-22 19:04:52
家裡有一間50年透天老屋
因為怕無人進出房屋會舊很快
所以一直以來都便宜租給人當倉庫使用
今年租給一位年輕人
說原本做汽車美容保養
要跟朋友轉做其他
所以租來放以前的工具
第一個月租金現給沒啥問題
接下來就再也沒見過這個人....
每個月房租都拖到月底
至今每一陣子就去租屋處看內部堆放什麼
(未開門,僅從門外窗外看)
但是都沒堆放什麼物品
只放了一個小箱子與數個小扁盒散落在周圍
這個月至今未繳
(一直以來都不回電話,訊息也都只已讀不回
當初留的戶籍地址也是父母居住,承租人根本不住那
要找他父母問工作地點也被社區警衛擋著說跟他父母無關
完全無法見到承租人本人)
前兩天去租屋處看時
剛好遇到鄰居
才跟我說
深夜才會有人進出
而且都是一大群人
會抱著十幾二十桶像氧氣瓶(笑氣?)的東西進入喧鬧
希望我處理一下....
聽到我完全傻眼
我請鄰居再遇到幫忙拍照錄影
這兩天跑警察局、市府免費法律諮詢
得到的答案都是
笑氣無法可管
只能請鄰居遇到,就報警讓警察關切
拍照錄影都沒用
警方到場他們不願開門也只能摸摸鼻子
我也無法以他們聚眾開笑氣趴為由要求解約....
想請問有類似經驗的版友
這樣的情況能怎麼辦?
真的只能任由他們這樣嗎?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6-22 19:56:00
作者: Makubax (魷魚糖)   2016-06-23 11:43:00
看合約內容吧,毀約,還他押金,或許比較快
作者: agameboy (寂寞似火)   2016-06-24 06:16:00
其實怕的是他依舊賴著。畢竟找不到人,幾乎所有的訊息都是已讀不回...這幾天與家人討論,如果單方面毀約,除了一個月前寄存證信函通知,賠償一個月租金外。若對方不理,是否能在到期後直接換鎖?再者,由於合約有這條:第十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以及第十七條: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之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隨時解約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概不負責。是否能以這兩條直接解約?
作者: taylorlin (摔不死,那就再來吧!)   2016-07-03 09:27:00
就事實部分建議多觀察一段時間後才能確認能否用該兩條解約(終止) 如果解約成功 我想後續可能更大的問題是他們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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