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明年起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 租金得報稅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6-07-01 12: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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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arfman (大天使卯月的笑容最棒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明年起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 租金得報稅
時間: Tue Jun 28 18:45:54 2016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明年起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 租金得報稅】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i.imgur.com/FAQdZpc.jpg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
內政部上周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明年起,經常性出租房屋的「職業房東」,
不能再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所稅。
未來簽約時,也須明定水電費、管理費,房東不得任意漲價,
且押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
過去坊間「房屋租賃契約書」常見不平等條款,房客權益未受保障。
例如房客若提前解約,有房東曾獅子大開口要求須付五倍月租金作為補償,
但此次官方版定型化契約明定,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
新制上路後,若租約內容與規定不符,房客可要求房東修改契約。
行政院消保處指出,若房東所立契約經查核不合規定,被要求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可依消保法規定,處三萬至卅萬元罰鍰;
若持續未改善,可再罰五萬至五十萬元,且按次處罰。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王靚琇說,定型化契約主要規範「企業經營者」,
並非所有出租房屋的個別房東都適用。
但內政部仍有彈性解釋空間,未來將與行政院消保處討論「以租屋為業」的認定標準,
例如即使不是公司經營,但該房東每年都有一棟房子出租、固定出租幾戶以上,
也可能納入規範。
但若只是小孩剛好讀大學,空出幾間房子要出租這類「偶發性出租」,就不受規範。
內政部公布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包括廿項應記載事項、八項不得記載事項。
王靚琇解釋,明列不得記載的事項,即使被房東列在契約書中,也將不具效力。
例如過去常有房東為規避繳補充保費,不讓房客拿租金收入扣繳綜所稅,
未來這些行為都將受規範。
王靚琇表示,新制上路前,還有半年宣導期,
內政部將特別針對大專院校周邊,每學期、每年固定出租房屋的房東加強宣導。
台北租屋族張小姐說,之前曾向房東提出要將租金報稅繳扣綜所稅,
但房東暗示如此將漲租金或收回房子,
對於定型化契約能發揮多少約束力沒什麼信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1789089
5.備註: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房東大不了不租給你總可以了吧!
在不落實查核出有出租房子事實的房東之前,
政府這樣搞只會讓一堆人租不到房子吧!
作者: mydeargod (神秘釣魂人)   2015-06-28 18:46:00
爽咧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28 18:46:00
租不到房子 那就養蚊子啊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28 18:47:00
看房東要養蚊子還是選擇妥協 反正有錢不急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15-06-28 18:47:00
0.0...改用現金交易!
作者: pkp (二年了 過得好嗎)   2015-06-28 18:47:00
跟勞基法一樣,沒什麼人在捉的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5-06-28 18:47:00
不簽約更危險
作者: buke (一坪的海岸線)   2015-06-28 18:48:00
難哦 很多不給放戶籍的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6-28 18:48:00
漲房租就好了, WHO 怕 WHO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6-28 18:48:00
遷戶籍超扯的,很多不租後死賴不遷走
作者: xiexieni9527   2015-06-28 18:48:00
現金就可以了,要報稅就租金提高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5-06-28 18:48:00
要繳稅就加租金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5-06-28 18:48:00
髒淑晶表示:……咬我啊~~我現在還不是自由得咧
作者: new2 (妞吐)   2015-06-28 18:48:00
只好一次漲到底了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6-28 18:48:00
租金增加而已阿
作者: zo3i (2031)   2015-06-28 18:49:00
房東會分稅前價和稅後價,就跟美國超市標價一樣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06-28 18:49:00
又不會落實~ 有屁用啊
作者: James0707   2015-06-28 18:49:00
不租嗎,哈,那租其他人的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5-06-28 18:49:00
這有沒有考慮到不租後死都不遷走的狀況....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6-28 18:49:00
不就神邏輯的廢死DDP想養更多垃圾房霸
作者: jrshiun (jrshiun)   2015-06-28 18:50:00
註明: 有報稅/入籍需求,須於11個月前告知..
作者: acebruce (ace)   2015-06-28 18:50:00
死不遷走的租霸咧 北七內政部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6-28 18:51:00
白痴 租屋市場競爭很大 你不想租人 啊別人會不想租人嘛?
作者: s6525480   2015-06-28 18:51:00
想也知道誰要付 天才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5-06-28 18:53:00
送啦 幹~你~娘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6-28 18:53:00
你搬阿XDD 看有沒有哪個房東要自己吞的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5-06-28 18:54:00
很難 房東會說不爽不要租
作者: cimic (螃蟹)   2015-06-28 18:54:00
一戶可以遷入幾人???更好玩幽靈人口了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5-06-28 18:54:00
所以如果房客搬走後遷走怎處理不
作者: yehmd (牧葉 德國隊加油)   2015-06-28 18:55:00
房東會分稅前價和稅後價 +1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6-28 18:56:00
房客也不可以不爽不要租 拿台北新北來說租金區間差那麼大, 又不是A房東漲3000 BCDEFGH全部房東也跟著漲3000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5-06-28 19:00:00
準備出現大量偶發性出租了
作者: G41271 (茶)   2015-06-28 19:02:00
眾房東團結的時候到了,齊漲租金轉嫁房客,房客就一定得吞
作者: soulism (soulism)   2015-06-28 19:03:00
養蚊子也不租人的心態.
作者: monster (宅嬤)   2015-06-28 19:05:00
多寫一條,房客租金可報報,若未申報於租約期滿時房東退20%租金(高於申報%數)。然後提高20%租金,這樣有違法嗎?
作者: TAIWAE (v( ̄︶ ̄)y)   2015-06-28 19:08:00
房東:喔(挖鼻孔)
作者: jrshiun (jrshiun)   2015-06-28 19:08:00
"不得任意漲價", 那就載明每次續約漲5%.
作者: drhkc ( ̄ー ̄;)   2015-06-28 19:17:00
房東會分稅前價和稅後價 +1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說走就走)   2015-06-28 19:19:00
每條法都立意良善阿,重點是政府誰來抓誰來管
作者: bbrt (aaabbb)   2015-06-28 19:34:00
漲房租啊。包租公沒有在有良心的啦
作者: loloman (吃飽的感覺真好)   2015-06-28 19:42:00
沒用啦! 真的沒用
作者: icewindwu (中二不二)   2015-06-28 19:45:00
...私下都現金交易...你管得著嗎?智障
作者: Bookdaily (And I)   2015-06-28 21:36:00
推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新制
作者: bcd (進擊的杏仁)   2015-06-28 21:55:00
直接把戶籍地址的設定拿掉比較快,反正現在地址的通聯功能已經輸手機跟電子郵件了。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5-06-28 23:48:00
先把勞檢搞好再來說處理租屋市場吧…收入都有問題還租什麼房子,大家木炭買一買算了
作者: Cookie165 (Cookie)   2015-06-29 08:59:00
爽啦,不租就不租阿,真以為房東不租也無所謂喔,呵呵一堆房東跳腳,呵呵賭你們沒這個膽漲價或不租啦真想租不到房子看看喔,鍵盤房東快漲喔噓回來
作者: lin821   2015-06-29 09:57:00
一堆鍵盤房東 還是本身就是房罷
作者: ludwickfan (fanfan)   2015-06-29 10:28:00
沒差,轉嫁給房客就好,淨拿數不會變的
作者: lin047 (047)   2016-07-01 13:47:00
借問一下! 為什麼要遷戶籍?以前租屋到現在都沒想過這問題還是有小朋友才有遷戶籍的需求?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7-01 14:21:00
大部分是補助問題,或小孩入學問題,還有人是沒房子,和戶籍可以掛老家的不同。
作者: kana8235 (忠誠度:脂肪 >> 情人)   2016-07-01 17:21:00
掛戶籍最麻煩的是涉籍的人如果外面欠債甚麼的一堆存證信函、催繳單、行政命令甚麼有的沒的一直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7-01 21:04:00
對啊 戶政自己都不給人掛,被遷出到戶政要罰金(鍰?) 一般民宅被遷戶口跑遷出流程要4個月,為什麼不能扣押金直到他遷出戶籍? 不過也要有留下押金可扣啦...
作者: lulu911 (宅宅拼命花)   2016-07-17 10:23:00
對啊,不靠租金養房貸,靠小孩養啊,到時候行政院要不要立個法,叫小孩一定要養父母啊?
作者: kocheng (爽阿...)   2016-08-04 09:38:00
為啥一定要入戶籍~戶籍可以入到區公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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