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租約到六月底, 當初簽約是先壓日期到6月底
若沒有任何問題就不用繼續簽約到要搬走提前一個月告知
結果7/1下午房東才跟我說他希望我這個月搬走
因為他可能要外派, 想說把房子整理一下
但後來溝通我希望可以延長到8月底, 雙方口頭同意但未在合約上註明
我七月份也繳了房租, 盡快地找房子
但中間房東處理租屋公共設備的問題相當消極
因為上個室友要解約問題跟他也有爭執
他把客廳的電視搬進去他房間, 我本來就不太常看我無所謂
就因為他怕前室友會把他的東西搬走
陽台走道的燈一個從我搬進來就壞了 (一年多都沒修)
另一個也在今年三月壞掉 (至今也沒修)
客廳的燈五月跟著壞 (還是沒修)
最近又電熱水器沒辦法啟動沒熱水洗....(還是沒修)
偷用我叫的瓦斯卻不承認, 後來被抓包才說只是偶而
上上禮拜颱風之後, 陽台的插座無法通電, 所以又無法使用
我實在忍不住地說, 我很希望我七月底可以趕快搬出去
但是你可以不要那麼的消極連洗衣機都不想處理吧?
房東問我這事情過七天沒有, 我真不曉得他這問題的意義
不過當天下午就好了 (真的很神奇)
結果今天我要開冷氣居然沒有通電?!
結果我問他他居然跟我說你不是七月就要搬走了?
我非常感到困惑的是
如果他內心設定是我七月會搬走, 為什麼今天他整天在家把門打開卻不問我半句
那是我認知問題嗎? 我心想我也都還沒確定房子, 但是最底限就是八月底不是嗎
結果他卻執著著我應該七月底就要搬
那我告知他我這幾天會去處理簽約, 那你現在希望我怎麼處理
他半句話都不說, 而且我七月還有繳房租啊!
你要我八月也繳我沒問題啊! 但是他什麼都不說, 居然還回我我在等你告訴我
如果按照合約來看
我簽約已超過一年, 這次簽到六月底之後沒有修正合約是否就是不定期租約?
那我如果七月有繳房租, 八月中打算要搬離的事宜, 房東是否也有權要求我支付整個月?
我們目前只有口頭約定, 並沒有文字, 造成搬離時間認知兩方有誤差
那我是否隨時都得搬, 房東不需要經過我同意就可以把我東西搬走?
因為他真的很___人心態, 我就爭執的時候說難不成我明天早上出門下午回來
我東西就不見了吧? 他回應是, 你可以去告我, 因為租約早就結束
當初他跟前室友的事情我以為是偶發案件
沒想到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我身上
我的確已經在安排簽約跟搬家的事宜, 但是這種狀況真的感到非常不滿
這樣的事情能否報警處理呢? 但又覺得這種事情跟警察沒有關係
我超怕明天我的東西就真的被他搬走, 我並沒有想要告誰
只想要好好把東西整理完搬走, 不想要跟這麼消極的房東住在一起
這種時間只好上來發發廢文求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