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來台中一年多換了兩間租屋
好像這裡的房東都喜歡把租屋處當成自家的儲藏室(?)
什麼東西都不搬走!
比如:留了自己的床單被套(誰敢用...)
不到十坪的客廳留了三組沙發(擺下去都不知道走哪裡...)
還規定不准丟掉。
既然不准丟掉起碼要有位置可以放吧(汗
裡面電器也不先修理好,等到住進才發現這裡壞那裡壞...
而且這裡的房東都喜歡「自己diy」,溝通溝個老半天還是「我自己先處理」
比如:房門一開始就變形關不上,一定要自己修修到整個門都被削了一段,掉漆掉的滿地
也不願意換個新門.....................
又比如:門鎖壞了鑰匙都插不進去了,要換個鎖,房東說自己換在扣房租,還嫌我選了個
太貴的鎖沒sense,奇怪那你怎毛不自己來換!你這麼有sense的話............
又比如:插座有很多但是都沒辦法用因為都被拆光光,還要我自己當水電工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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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已經是十幾年的冷氣,為什麼不先自己使用看看有沒有問題等房客住進來熱的要
命的時候才發現,遙控器完全開不了冷氣,爬上去拆了冷氣蓋好不容易按了開關卻無法調
溫..............................
到底為什麼遇到一位好房東跟好房這麽難難難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