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開頭
原本房東是委託A管理者管理,但不知道什麼原因,現在想要跟A管理者終止委託,要改由
B管理者管理,問題來了......
當初與A管理者簽租賃契約,一個月6500元,但電視與床墊另外租(每個月300元),水費
(每個月200元),總共一個月繳7000元,分半年繳到11/30,但A管理者說要在10/31將床
墊與電視收回,我問說要退11月的租金(電視與床墊),A管理者說:不用,他會將之前
收的費用轉到B管理者。
A管理者回覆
http://i.imgur.com/0okYEc7.jpg
B管理者回覆
http://i.imgur.com/lUICFdG.jpg
B管理者說押金在屋主那邊,會在附新電視與床墊,我有打電話詢問B管理者房租租金費用
,B說要跟屋主再確認。
不知道能不能把租金(床墊與電視)退還給我?
再重新與B管理者重新打契約這樣比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