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開始租,簽半年到明年四月底。
半年租金已經全繳另再加押金。
我弟跟我說,房東今天打電話給他說要賣房子,明天要帶可能會成為的新房東來看房。
因為這間套房是租給我母親跟我姐住(母親行動不便,暫時租醫院附近套房方便復健),
我姐覺得不太願意,所以我就代我姐打電話回絕說是不是可以等我們要搬走再說,因為太
突然,家裡是女生住又都是私人東西。
結果對方態度超差,直接嗆:不然你不高興不要租,看錢怎麼算,你們可以搬阿,我賣給
新房東是帶契約賣,你們又不受影響,為什麼不給看!
我繼續冷靜的跟他再重複ㄧ次原因
房東又繼續口氣很差的回:沒關係!你高興就好!你不爽我就不帶人去看阿!就ㄧ次而已
是會怎樣!
然後就說很忙,啪就掛電話
當初房子是透過仲介找的,之前也從來沒見過房東,今天早上熱水器壞掉,因為第一次租
房,所以打給仲介想知道是要透過他來處理還是房東還是我們自己找人修再請錢,仲介就
說我們自己處理再請款,然後有事要直接找他不能找房東。
結果剛剛就又發生房東自己聯絡我們的事,打給房東時還有順便問他說:仲介好像有說應
該要透過他不應該我們自己聯絡。
房東:仲介就我朋友啊,我直接打給你們又沒關係。
現在是有想要順房東意搬走,因為對方真的態度很差讓我家人很不高興,但查到買賣不破
租賃,對方可以只賠ㄧ個月租金,我們家是已經全付了,如果真的只賠ㄧ個月,那另外5
個月就是送給他們了嗎?
而且我看合約(之前是我姐去簽約我沒看過合約)發現裡面全部都是講對房客的規定法條
,沒寫到房東自行解約需承擔任何費用。
不搬的話,擔心對方今天打來問,我們拒絕了。那之後會不會變成他趁我們不在又隨便帶
人來看房子的情況(是我自己把他們過度腦補成壞人嗎?因為對方真的有夠凶,而且仲介
跟房東是朋友)
還是就乾脆點給他帶人看?
請問有遇過房東自行更換屋主的人,或了解相關法律的人,幫忙給我個建議,真的是有點
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