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租約採用崔媽媽版,關於提前解約的條文如下:
- 第十條:提前終止租約
甲乙雙方得於期限屆滿前,提前終止本租約,但提出之一方應於一個月前通知
他方。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相當於一個月租金金
額之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
前項之終止租約者,甲方若有已預收租金,應返還予乙方。
其實剛搬進來沒幾天,但發現這裡吵得有些超出預期,所以已經想走.....><
請問依照契約條文,如果我現在搬走,應該是要賠一個月;如果現在通知要走
並開始另覓居處,忍耐住滿一個月再搬,房東是否必須返還全部押金(兩個月)?
還是仍可以扣我一個月?
(簽約時感覺房東並不是很好講話,本來房東有自己的租約,對承租人較苛,
還有房東可以隨時趕人的條文。我提出要用崔媽媽版,房東猶豫後接受了但感
覺不太情願,談話中似乎想的也還是他本來那個版本;像是器物正常使用下的
損耗,他一直說房客要自己修繕,他不管,但租約上有寫應由甲方負責修繕,
一般也是如此)
另外還有個第十七條:疑義處理
本契約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乙方(承租人)之解釋。
不知道有沒有幫助......
先感謝板上大德解惑!<(_ _)>
作者:
u87ck6 (御木)
2017-08-13 18:27:00沒有租約到期就是要一個月違約金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7-08-13 18:36:00你如果跟他簽1年約 沒住滿1年 不管你住1個月也好住11個月也好 沒住滿簽約期就是違約 要扣1個月當然如果你人搬走 房租照付 付滿1年就可以不用罰還有「器物正常使用的損耗」要看情形 不能一概而論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8-13 19:04:00提前解約=違約=需付違約金
你慘了,要搬就扣錢吧。一般用書局版是房東圖方便,當然也有因為書局版遍保障房東。不過你還沒簽約前就看出房東的個性了,不是嗎?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14 02:49:00文字看起來是:忍耐一個月後可拿回全部押金雙方簽字同意可以提前終止租約,就不會有解約罰款只是要求提早一個月告知,沒做到才要罰
作者:
skylin (自由翱翔)
2017-08-14 15:18:00你提前解約,本來就是你的問題,照合約走很難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14 16:10:00如果要走法律。記得要寄存證信函告知要求一個月後解約。留有紀錄才能證明有在一個月前提出解約事宜。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14 19:15:00照合約走就是忍耐一個月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