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po文~
我想這個分類選項選室友應該適合XD
事情是這樣的
六月多的時候跟房東"預定九月一號會簽約並且入住"
前房客(幫房東招攬房客今年也繼續住的同學)把我加進line的房客社團
也有跟我提及水費公共費用網路費等事
最近在收取電費跟網路費
電費採取獨立電表
雖然我的獨立電表在我明明沒有入住的時候跳了30度電左右
但房東說這不是我造成的他吸收沒關係
所以為何我還沒入住他自動在兩個月內跳了30度就不追究了
但是網路費的部分
其他房客請我負擔五分之一這期的費用
也就是7月8月的部分
(我們一共五個人住)
說明網路費無法只中斷一個月
想請問
我該繳這期費用的網路費嗎?(我9月1號才入住)
雖然金額沒到很多
但是也是不想要繳我沒必要支出的部分
還是有什麼淺規則或道義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