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版上先進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11/16 房客來電說熱水器點不著,已連絡維修廠商,我交代她要找林內官方
11/17 維修A技師來,說調溫顯示器壞掉,維修1000元
11/18 房客反應一樣沒有修好,已告知技師,技師說會去處理
(此時我也有打給技師,詢問他是否為官方,他回答是,並說處理狀況再告知我)
11/20 A技師早上十點打了我未接,下午2點回撥,他們已經處理好,
這次是換風扇馬達,維修2500,A技師說這樣維修不划算,
看要不要直接跟他們公司換一台,他們會扣除3500的維修費
當下覺得奇怪,致電林內官方網站,才發現這個公司根本就不是林內官方,
請林內報價,發現A技師價格貴了一倍,立刻安排林內技師處理,
打給A技師要求他返還東西,但他指稱調溫顯示器已丟掉,只能還風扇馬達,
而且要求要500元檢測費,至此我只能被迫同意
11/22 林內技師到達,檢測A技師所說壞掉的風扇馬達發現根本沒壞,壞的是別的地方,
維修價格1500,但因為調溫器被丟掉,他們只能先補一個給我,
如果我不能跟A技師要回我的調溫器,那我就必須付這筆錢
我當下致電A技師公司,台中南屯全家福生活館,並詢問他們是否為林內官方,
他們一開始說是,直到我戳破他們才說他們是"服務站",
我要求歸還我的顯示器,還有退還500檢修費,
因為我認為他們根本沒有檢修出問題,根本不該收這筆錢,
但他們一直說不清楚狀況,要隔天詢問技師才知道。
11/23 去電,他們依舊說不清楚,而且說他們無法給答案,需要開會,周一再回電
11/27 A技師來電,態度很差,他堅持他有把東西修好,不願意賠償調溫器,
致電全家福生活館,服務小姐也堅持技師持有執照不會錯,
而且說法律並沒有規定技師不能把壞掉的東西丟掉,堅決認為他們並沒錯。
但問題是調溫器真的有壞掉嗎?
如果真的修好,那房客不會還打電話說問題沒解決,
而且風扇馬達也已經證實並沒有壞掉,所以我推測調溫器沒壞的機率很高,
目前林內官方技師維修至今5天,熱水器順利運轉中。
請問大家遇到這個情況,我該如何處理?
真的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
對方在未經同意的狀況下丟掉屬於我的東西,能否以侵占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