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Re: [合約] 提前告知是否還須支付一個月違約金
時間: Sat Mar 3 13:08:18 2018
這個版也許有不少職業房東,
但是我是站在租屋族的角度,
我仔細研究了法令並請教這方面的政府單位委員,
你如果硬要說中央和地方不同,
好 那各地方的地政單位也可以去檢查房東有無違法,
四坪月收一萬二,
30坪隔成8間,
這安全問題也值得討論。
再不然我到國稅局也可以,
職業房東通常租出去很多房子,
政府人員絕對不會嫌稅收太少,
在2017.1.1後,中華民國給了房客不少保障。
政府在106年就規定要按新版租賃契約規定,
具有法律效力,
若使用106以前的合約,
非但不具法律效力還可以限期改善,
好吧!那房東你租了20間房你就一間一間去改吧!
改了你也收不了違約金了,
我頂多付了租金住好住滿,
沒什麼損失,
倒是房東的名字就會在政府單位記上一筆。
在我的例子,
最後一提到法律,
房東就變得很好說話,
不然一開始房東說他認識某某某,
你最好趕快繳錢,
最後房東同意一毛違約金也不用付。
我說沒關係阿,
我就多付你一萬二,
五月到了我就去報稅,
同樣道理,收據該怎麼開就怎麼開,
房東還跟我說你不能去報稅,
我說不然我們立刻來修改合約也可以。
房東也知道,
為了多收這一萬二,
每年一兩百萬的房租收入,
又被政府盯的更緊,
對他不見得是好事。
不是鼓勵大家去跟房東吵架,
互相給方便最好,
提早搬走我覺得給個3000元都可以接受,
但一開口就說按合約請給一萬二,
不好意思,你給的合約政府早就規定不能流通了。
記住了,
房東跟妳argue一定要付多少錢,
你拿著租賃正本去給消保官,國稅局,地政處,
頂多請特休假一天,
對於房客來說,
一點損失都沒有。
※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銘言:
: ※ 引述《ArMoon (心情記錄)》之銘言:
: : M大你好啊~
: : 我把文章刪掉是因為已經有熱心的版友提供正解,
: : 並且給你留點面子,
: : 你在我發問的文章誤導說違約金沒有規定一定不能大於一個月
: 這麼喜歡看政府的資料怎麼會都只看半套呢?這斷章取義是不知道是故意還是不懂就是
。
: 總結來說。不動產租賃定型化契約的權責單位是【消保處】。也就是說:消保處只針對
規
: 範 【企業對消費者】。
: 整個就是依據【消保法】第17條第1項的規定。
: 所以【出租人是企業經營者】且【承租人非企業經營者】的情況下才會適用這個隸屬於
消
: 保法的不動產租賃定型化契約。如果沒有所謂【消費者】的情況下。自然不適用【消保
法
: 】
: 【出租人:企業。承租人:房客】適用
: 【出租人:房東。承租人:企業】不適用
: 【出租人:企業。承租人:企業】不適用
: 【出租人:房東。承租人:房客】不適用
: 有看懂了嗎?
: 如果根本就不適用。就不會有所謂誤導說違約金沒有規定一定不能大於一個月
: 當然。消保處有回應過:反覆實施出租行為。並以出租為業者。都可認定為企業經營者
。
: 但是實際致電消保處。得到的回應是一般自有屋固定收租。就算擁有五間房屋。也不被
認
: 定為企業經營者。針對這樣的房東的申訴。消保處不受理。
: 不是企業經營者。就不受消保法規範。不受消保法規範。就不受租賃定型化契約事項規
範
: 。就沒有所謂違約金不得大於一個月的問題。懂了嗎?
: 更不用說消保法17條第1項是針對【定型化契約】的規範。就算是企業租給個人。只要
合
: 約不是使用定型化契約。而是兩方個別磋商而訂立。一樣不適用所謂【房屋租賃「定型
化
: 」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裡【違約金不得大於一個月】的規範。
: 還有你很興奮很興奮找到的
: 2. 房客有權利檢舉房東使用不合規定的契約,最高可讓房東罰30萬
: 這是【消費者保護法】56條之1的規定。
: 有注意到嗎?對。又是【消保法】。非企業與消費者間的糾紛消保處不受理喔。揪咪。
: 另外。面子不是別人想留就能留的。是自己給自己的。
: ※ 引述《ArMoon (心情記錄)》之銘言:
: : M大你好啊~
: : 我把文章刪掉是因為已經有熱心的版友提供正解,
: : 並且給你留點面子,
: : 你在我發問的文章誤導說違約金沒有規定一定不能大於一個月,
: : 還好我把相關政府規範都備份下來了,
: : 也還好有熱心版友寄信給我,
: : 不然真的信了你的話了。
: : 再貼一次給你也給廣大租屋版友參考,
: : 謝謝喔~
: : 1. 最新法令規範
: : https://i.imgur.com/Ckb6gJH.jpg
: : 2. 房客有權利檢舉房東使用不合規定的契約,最高可讓房東罰30萬
: : https://i.imgur.com/VIBSIVB.jpg
: : 3. 違約金最高只能罰一個月,而且只有在未提前通知的情況下才需要被罰
: : https://i.imgur.com/uWVgEVx.jpg
: : 4. 在各超商或文具行已被政府要求下架或更新,但許多職業房東仍然愛使用並且不
符
: 合
: : 最新法令規範的契約版本。
: : https://i.imgur.com/bnCeSkw.jpg
: : 希望對辛苦的租屋族能有點幫助...
: : 我的房東一年估計有幾百萬的租金收入,卻為了一萬多元,跟我說他認識什麼人,叫
我
: 小
: : 心一點...
: : 引述《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之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