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eso (平凡)》之銘言:
: 一,原先租七樓,我是房客
: 不知道從哪一段開始被曲解成
: 沒有公證的契約不知道算不算
: 自己承認不確定也不行…………
→ eeso: 沒有公證的契約其實我不是很懂這份契約是否成立 03/01 13:50
我想你太忙了,這點小事大概已經忘了
幫你複習你在本月初說過的話
: (畢竟不是書店的定型化契約,
: 是房東另外的版本)
這根本無關,書店的契約並不是政府直接發行的
並不是用了書局賣的契約就等於公證
你有閒有錢的話
自己編一本契約、影印發行、說服書局幫你賣,這樣也可以
: 所以我後面才有那句如果契約內容抵觸法律
: 則契約可能視同無效
契約內容牴觸法律者無效
從來就沒有人有異議
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現在是你自己說沒有公證就不知道有沒有效
請問你知道這是兩件事情嗎?
: 二,我在三樓及十二樓各有一戶是二房東身份(看房的時候就已經表示二房東身份)
: 使用文具店那種契約書(無論是跟大房東還是我的房客),所以很自然就理論來說這是不
: 需公證就能保護彼此的契約書
錯誤觀念
所以過了三個多星期
你的觀念似乎還沒改過來?
光說一個延遲交屋的租金計算
書局版本就有五倍計算、雙倍計算等等
這樣還看不出來嗎?
書局販售的契約,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私法自由,不牴觸法律的情況下你管他愛怎寫
只是通常看到的是內政部某年提供的參考版本
所以你認為那個比較公正,甚至有個錯覺認為和公證一樣效力?
真的要保護彼此,請去看民法租賃篇
我看過書局賣的契約,每一條約定旁都把民法相關的法條附上去的
這樣很清楚的可以看出約定有沒有違背法條
你也可以私訂契約
內容就是雙方個資、租押金、起訖日
然後一條"所有事情全部依中華民國現行法律處理"就好
半張A4就解決
: 三,二房東經驗分享
: 十二樓養狗大哥雖然繳租金一年下來很少準時過,第二年我跟他協議根據他領薪日期把租
: 期往後調整,中間補我誤差天數就好
: (他第二年才把押金補齊)
: 三樓媽媽是每個月準時繳租應該算是標準好房客,但是卻是我最困擾的房客
: 很常晚上十點以後叫我去她家收房租
: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不轉帳,可能覺得同住一棟現金方便吧)
: 如果我回答我休息了會有三種以下情況
: 【少年郎這麼早休息喔】
: 【這是房租捏妳不下來收喔】
: 【啊不然叫妳男友下來收】
: 再來就是把我當召喚獸
: 我當二房東的房子都有安裝有線監視器到房客房間的電視(只需要切換電視輸入源即可)
: 這位媽媽不知道是覺得我很好用還是真的學不會輸入源切換,造成我每個月另外還要被叫
: 下去美其名是教她使用
: 問題是……一年多了,還在召喚同樣的事情
你可以放個操作手冊在那邊
: (由於自由業所以我大部份都在家)
: (但是偶爾剛好會卡在我每個月一定要去開志工會議)
: 我可以明天再去教妳嗎?(我可以等妳開會完)
: ……一整個壓力超大,重點是她有時候根本只是電視機前面擋住一個擺設,造成她一定要
: 在某個姿勢才能按,這也要召喚我,然後再說喔……原來是擋住
: 電池沒電(有可能是第四台遙控器或電視遙控器)我後面有很生氣交代她妳要自己評估電
: 池,而不是問我【阿妳沒帶電池下來喔?】
東西不能用就是找房東,有啥問題嗎?
大部分人有生活常識,知道會檢查電池是否沒電
但就是有些人不懂
出了問題就是找房東,如果你認為這樣無法接受,那不要當二房東阿
這就是房東的辛苦
(現在的人法律常識也很不足,寧願道聽塗說也不願意查法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做得那麼辛苦,常常update,工作人員真的要哭哭了)
我同時是管理人也是房客
分享我的作法給你參考
第一次我用嘴巴教
第二次我就放個故障排除手冊在那邊
如果再打電話給我,我就叫你先照手冊做一次,再不行才找我
如果這樣都做不到?
約到滾蛋,簡單吧
: 我有帶,是因為我懶的跑來跑去,不代表這是房東應該做的
如果電池沒電,是東西不能用,需要修繕(換電池),依法是房東應該做的
: 前陣子我自己也在找房子要搬離我討厭的七樓房東,有些傢俱提早大風吹(我有養貓怕被
: 抓壞所以放在三樓)房客也知道這張沙發本來就不是這個房間的,我的新租處其實是我的
: 老房東(大房東),三樓媽媽可以各種讓我忍受,但是我卻無法忍受她把我男友當應該的
: 供她使喚,所以當我知道的時候就跟她表示我們第二年沒簽約,視同不定期契約,我以房
: 東身份最多讓妳租到六月底,押金一定分文不扣(就是氣到那種電費我自己繳也不想跟妳
: 有瓜葛)
看不懂這段在寫啥,不過如果你是房東對房客說話,我就要提醒
不定期契約,房東要解約必須符合法定條件
並不是房東說要解約就解約
請查一下法律
: 隔日她的同居人以員警身份嗆聲我,過程省略,我爆怒之下告訴她,最多讓妳租到四月底
: 她說好,然後隔天跟我說租到三月底,並且押金全退(還講的理所當然)
在這邊提醒你
不定期契約,房客要終止租約,依法必須先期告知,不然要罰違約金
但如果你不收也可以
: 我說互相提前解約就是一個月,妳可以補差額我接受,但是無法接受臨一週前告知還想拍
: 拍屁股走人,最後我退一步,三月底押金全退可以,但是從現在開始妳必須答應配合我帶
: 客看房,她答應,然後實際電話不接,只好放大絕,如果妳不配合我帶客看屋,我可以完
: 全不打擾你,點交時候照扣一個月押金(這招真有效,馬上主動聯絡)
: 可能底下又要開始各種酸,不過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鍵盤魔人每年教會我很多冷知識
: 這篇的重點其實是
: 我沒有所謂雙重標準,因為之前三樓另外一間家裡有困難,提前解約(大約誤差半個月)
很多人雙重標準也不知道自己雙重標準阿
人性就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阿
→ eeso: 沒有公證的契約其實我不是很懂這份契約是否成立 03/01 13:50
→ eeso: 已經付訂金並口頭講好契約押03/20~超開心03/08 00:31
3/1 沒有公證的契約,不懂是否成立
比對
3/8 口頭講好 (你會開心應該是心中認為成立,對吧?)
請問契約是否成立,以上是單一標準還是兩個標準?
: ,我也是給他選,剩下半個月配合我帶客看屋時間,不管時間到,有沒有找到房客我都不
: 扣押金
: 我是房客,也是二房東
: 租屋經驗也是抱著大家都是離鄉背井
: 能包容就包容
沒有人要討論你怎麼善待你的房客,那是你的自由
無論你怎麼善待你的房客,我還是希望你回答我上面那個問題
那是不是兩個不同的標準?
: 或許有人說,妳能包容不代表七樓房東應該這樣,沒錯,他絕對不是應該的,所以我照他
: 寫的合約走,但是不能剝奪我經驗交流的權利。
沒有任何人剝奪你經驗交流的權力
你會不會想太多?
: 更有人不知道脈絡直接批評,也對啦
: 自由言論的亂象,我發文自己扛
: 同樣的我也有想分享的經驗交流
先感謝你的經驗分享
但你先搞清楚
沒有自由評論的亂象
只有人記憶力不好
自己說過的話、自己忘記
自己找不到租約、就跟房東說找不到,過幾分鐘就找到了
自己契約沒看清楚,就跟房東吵,過幾分鐘就說看到了
所有的評論全部基於你的發言、你提供的Line對話截圖
根本不需要知道你所謂的脈絡
如果你認為你提供的資訊不夠多、造成大家的評論讓你感到不快、是大家誤解你
那你就提供完整資訊吧!
今天如果我哪邊評論不實,歡迎提告
基本上我的評論都是根據你提供的資訊
只是有人聽不下去就企圖抹黑來躲避自己的責任
你更可以指名誰對你做不實評論
看看那個人會不會告你
發言就自己扛阿,網路上誰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