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東一個月前有告知 我住的地方會造成樓下漏水 需要施工一個月但下列幾點讓我非
常不滿
1.前3天才壓出可以施工的日期 準備搬家 讓我們整理有點急促
2.他請我跟我女友去他的老家暫住一個月(不收六月租金跟暫住的水電),搬過去才發現
要跟他10年的男員工(房東是餐飲設備老闆)共住,我提出為什麼不事先告知 他回他的
員工很乖跟他很久不會亂
來 有事他負責 (雖然房東有請人幫忙搬家,但我覺得不告知有男員工要共住不合理,我
上班時間跟女友錯開,下禮拜可能會去大陸出差一個禮拜,最近社會案件最近頻傳,實在
擔心)
3.我們現在自己花錢住外面旅館,一個月一萬一左右含水電
4.雖然知道房東算有誠意,但女友自己也覺得害怕,原因如下
A房間的窗戶不能上鎖 ,從陽台就可以進來
B裝設舊式冷氣,窗戶並未是完全密封,會有蚊蟲進入
C牆壁滿是壁癌
D共用廁所無法上鎖。
https://i.imgur.com/Q0kxKdo.jpg
https://i.imgur.com/0EAOVyv.jpg
想請問有辦法叫房東負擔我們住外面的費用嗎 ?因為他未告知需要共住,房子很簡陋沒
關係 但是有人應該告知吧!或是大家認為女友跟男員工共住在ㄧ室其實沒那麼危險呢?
??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們能夠指點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