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用不合理的理由扣押金(有些物品損壞不是我們的錯,她硬要推到我們身上,但我們也
沒證據不是我們弄的。),我們和他據理力爭,但她是不容吃一點虧的人,最後她生氣說我
們拿不到押金後掛電話,押金2萬2,我該怎麼辦?
我們曾想與她好好談,但她卻無法溝通,活在自己世界中,無法插話。
若走調解,她不一定來。
若走訴訟,成本太高。
還是就認賠殺出,但去檢舉他逃漏稅,這樣我也開心。
大家會怎麼做呢?
<補充>
謝謝大家的回答,具體就是有幾件事不合理:
1.簽約至20號,但20號當天,房東說旅館都是中午退房,就趕人出去(晚上她有約人看房),
當下邊搬邊給他臭臉,她也奇檬子不爽。
2.晚上同住的人回去還鑰匙,跟他吵上面提的事,她更不爽。
3.因為她房子老舊,所以有些東西是正常使用損壞的,如:門把及鏡子有污點、燈泡壞掉(是
管線問題,我們還幫換新燈泡及起電器仍是無用),她因奇檬子的問題開始把她那老舊房子
所有的問題推在我們頭上,但有些東西本就是快壞的,但我們錯就錯在沒有及時發現及時說
,原本是想等交屋那天一併提出,沒想到卻撕破臉。
4.我21號就回去拍水表、電表(照片有日期),23號週一去結帳,她竟說多了29度,我知道這
絕對不是我使用的,心想:20號下午晚上的水電瓦斯我都還沒跟她算!
5.擅長人身攻擊,疑心病很重,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你不是說過ooxx嗎?—拜託,我哪裡有
跟妳說過,但因為沒證據,我也無法證明,我個性也算溫和,吵不過她也不想跟這種不講理
的人吵),一說話就霹靂啪啦,不給你插話。一定要照著她的想法走。
<最新戰況>
因前一通電話有說:「我們無法跟你溝通,就在調解委員會上見。」
剛剛就打來,說她也不想這麼麻煩...布拉布拉的,最後還是有扣4、5千塊,目前我們就這
樣算了,不想耗費精神和時間在這種人身上,也總比都拿不回來好。
最後我想,依她的個性,遲早還是會發生同樣的事,不過,她很聰明,都找看起來好欺負的
人或沒出過社會的學生當房客,反正,我們是解脫了!但也為下一位房客感到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