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想請教關於車位出租遇到的一些問題
我家有室內車位租出,當時簽一年約
每季繳費(三個月),簽約時只收對方一個月的押金
以這次的案例來說
11月8日就要付第四季的租金
但他遲遲沒付錢
我在10月31日用Line提醒對方要付租金,11月9日又在提醒過一次
對方都只跟我說好、沒問題,但都沒有動作
在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想請教各位板友的經驗,該如何做比較好?
同時希望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第一、
如果他這個月結束前都沒付租金,就直接沒收押金,取消他入場的權限?
(一定讓他車子出去,但不會再讓它的車子進來)
第二、
還是現在就可以停權?
P.S. 停車場是用感應ETAG進入,管理員總幹事說可以隨時配合我隨時修改進出權限
感謝各位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