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接到未來學校的轉學考成績單
覺得大概是穩穩的上了
由於當初在簽房租合約時零經驗
一直以為自己簽的合約是以半年為單位
(8/14搬進去-2/14這樣)
昨天告知房東
他請我1/10學期結束當日搬離
然後我回家看合約才發現上面寫的是下圖這樣
https://i.imgur.com/KD22dER.jpg
我的疑問是
當初我會8/14才搬進去是因為 前一個房客要考國考 所以不能6/30搬離
我室友跟我住同一棟
他6/30就搬進來了
而我是因為前一個房客的因素 所以我要等到8/14才能進來
那這樣的話
都繳一樣的錢
假設半年3萬
別人付了6萬住整整一年(6/30-隔年6/30)
我也是付整整3萬卻只能住不到半年(8/14-1/10)
(1/10學期結束)
想請問
若合約上是這樣簽的
我是否沒辦法跟房東要回我少住到的那一個半月(6/30-8/14)的錢呢?
感謝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