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客提前解約後要求退當月未住租金

作者: binbin3 (binbin3)   2020-03-15 01:22:10
大家好,想請問一下這個問題
我們去年八月將房子租給一個家庭
上禮拜接到電話表示小孩子要轉學所以要提前解約搬走
也在電話中協議扣除一個月的押金(依照合約內容)
後來配合他們搬家的時間協議好交屋的日期(完全配合他們的時間)
交屋當天等交付給他們剩餘的一個月押金後
他們馬上提出要我們把這個月沒有住的天數按照比例退還(約13天)
我們其實很傻眼,畢竟交屋的日期也是他們訂的我們全力配合完全沒有催促
該月的管理費跟水電瓦斯他們也還沒有繳納
甚至查了一下之前的對話內容
當時他們入住前我們還多了6天給他們(簽約日19號,日期壓25號)
目前是請他們先將水電瓦斯結清再說
想請問一下大家,剩餘的13天是不是需要按照比例退還
謝謝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0-03-15 01:50:00
不用理他,房租都是一期一期算的,不住滿是他的事情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20-03-15 06:02:00
不用吧 通常以月為單位不是嗎?
作者: ghjkl2222424 (淚點拋)   2020-03-15 09:11:00
不用,而且你還沒有結清剩餘款項就退還押金這筆錢我看你是討不回來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20-03-15 12:57:00
不用理他們,上法院都他們無理,就算契約沒明寫,只要是月租方式,那就是以一個月為一期,使用一天跟使用二十九天都算一期租金。你有個錯誤,押金要等所有費用結清後返還。你剛起租那六天會被當作招攬租客優惠,你如果真上法院,說這些無用。你下一次契約就要寫明一個月一期,每期多少錢這樣,而且事先說明給租客。當然一定還是會遇上魯小小的,這沒辦法。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5ghsKsTYeM 這新聞瞭解一下,你用日租方式收錢就觸法,「有心人」檢舉就得吃罰緩。當然你有租約可證明,那就浪費時間跑官司吧,沒見識過這社會的惡意是幸福的,但知道後也不能不當回事。
作者: binbin3 (binbin3)   2020-03-15 16:00:00
謝謝大家的意見,因為之前的房客都是租約期滿後離開,後續的水電瓦斯也都是等帳單來了之後才按照比例收取,可能我們真的太單純了,這次遇到這種人,以後學到了,合約要寫的清清楚楚,該算的算清楚再返還押金,後續還是會請他們將水電等結清再說。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3-15 16:12:00
你們已經交屋點交過了,對方才跟你們要那13天,而且水電等還沒結清喔?水電費不管他們要不要結清,先把度數拍下來免得爭議最近也碰到一個奇葩的房客,要求他入住那期電費跟他照日期分,入住拍表就算了,空屋出租,電只有帶看開燈,還要跟他照日期分,真的很敢要求
作者: tizzy0131 (銅鑼灣扛報紙)   2020-03-15 16:53:00
水電瓦斯其實應該點交前要跟房客講,自己拍照度數然後去自己去水電瓦斯公司繳清,這樣最沒有爭議,租金一期是一個月要寫清楚,還有真的不要給搬家時間,說10號入住可不可以5號先搬東西進來,結果都是5號就直接搬進來住了,然後再跟前一個房東凹說要退五天的錢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20-03-15 18:07:00
台電有APP,可以拍下切割日當時的度數,然後出繳費條碼,很方便。水跟瓦斯就上網登入查最近期帳單。現在網路方便的很,可以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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