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簽約一年,今年8月,房東突然問我說有沒有要續約。
在我回答有後,他才說有朋友對他的房子有興趣,要帶看,結果又過了幾天,卻傳給我房
仲的聯絡方式。
房東也說要帶租約賣,可租約快到了,若他到12月時反悔不簽,或新房東不簽,那我就虧
了,除了搬家的費用,換門鎖燈具抽風機都是自己付費的。
所以想問:
1.主要還想續租,我該怎麼和現房東周旋?
2.房仲帶看感覺很麻煩,我也不想擋人財路,但也不想總有人在家進進出出,有什麼該注
意的呢?清潔費是和房仲收取嗎?
3.若現房東不肯提早續約,能做什麼來防範或補償嗎?
真的很困擾,2年內搬二次家了,短期內不想再搬了!尤其現在又懷孕了。唉!
麻煩各位大大幫回答,感謝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