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上來問問大家意見,看一般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租約是約定:大樓管理費由房客負擔。
後來房客拖欠好幾期管理費都沒繳,大樓管委會就來跟房東催繳。
剛好房客有需要叫房東修繕,房東就跟房客說先繳清積欠的管理費,才會去修繕。
然後房客翻拍一張已繳清管理費收據傳line給房東,叫房東趕快修繕。因為那張收據照片
有點奇怪,房東於是查證,才發現房客只有繳一期管理費,但是自己塗改收據的總金額跟
月數,改成好幾期管理費都繳清了。
房客知道被識穿了,才火速繳清管理費,房東也幫房客修繕好。故事到這裡。
但是總覺得房客造假管理費收據那一段,怪怪的,有沒有什麼法律責任,比如詐欺或是變
造文書之類的罪嗎?
如果是你們遇到,又會怎麼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