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跟房仲洽談要求先拿租約審閱合理嗎

作者: soome (倆相欠)   2021-12-17 11:37:56
最近小弟在591找房子,前幾天約了房仲看房子後覺得有意簽約,所以就問了房仲簽約前
能不能先拿租約回去看一下
但是被房仲婉拒,說他們的合約都是制式的網上查就有
不知道板上有經驗的各位在簽租約前會不會要求先拿合約回去審閱,還是簽約當天現場看
小弟第一次租房,覺得要先看下合約感覺比較保險,但也不確定要求先拿租約審閱的行為
是不是常態
麻煩有經驗的大大解答了,謝謝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1-12-17 16:05:00
我(房東)委託仲介帶看,最後簽約時仲介提供他們公司的契約,是跟公版契約差不多沒錯,但是,仲介忘記帶3份,所以最後我們是用法院公證處買的,跟公版也差不多,省略掉一堆專屬,公設共同持有....之類的東西,我覺得看起來還不錯我有一些特別的要求(神明廳退租需粉刷,遲繳租罰金之類)簽約前先傳給仲介,要求他告知,然後印出來訂在契約上,也是契約的一部分仲介基本上是不提供給你,你下的定金,仲介收受了,但完全不會到房東手上。一般是簽完約直接轉成仲介服務費(0.5個月 ,房客付)房東收受1租2押,從中間抽1個月給仲介(仲介服務費,房東付)仲介服務費租屋的部分,法規上限1.5個月,比例和收取對象,他們可以自行決定現在的契約,只要符合應記載事項和不得記載事項,就是一份"合法"的契約其他房東和房客有什麼特殊要求,只要不違反法律,雙方同意,都可以加入契約的
作者: abcpiii (KJ)   2021-12-17 20:46:00
你可以審閱,等你看完大概就是要找下一間房,你喜歡肯定也有人要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1-12-18 01:59:00
我(房東)自己在帶看時,對於下訂金的租客就當場會準備好合約並說明哪些地方是特約之類的,給租客帶回去審閱有問題提出,沒問題了再約時間直接公證人處簽約並公證!合約真的要看清楚再簽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12-20 19:46:00
對,要看清楚再簽,簽完就要負責,不要再靠北了多的是簽完找藉口不認帳的傢伙
作者: jhy35 (雲淡風輕)   2021-12-24 13:15:00
我在簽約前,都會把合約LINE給租客看,合意在簽.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1-12-24 16:07:00
多的是找藉口拒絕提供空白合約給房客審閱的有問題在先房蟲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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