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在學學生或鄉鎮公所核定低收入戶
(里長證明 恕不受理)在學成績優異者。
2.設籍中華民國國籍者。
3.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教育界人士推薦者。
4.申請不實或已領得其他機關團體(教育部固定獎助不在此限)獎助學金
,不予發給。
二、通訊申請: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
電話:(02)2368-7876
傳真:(02)2367-3259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50號6樓
三、申請時間:
申請:每年3月1日~3月15日 (以郵戳為憑)
評審:每年3月20日~3月31日
公告:每年3月31日
頒發:每年5月 (視會務決定頒獎典禮日期)
四、申請手續:
依申請書內容辦理
http://www.sinewave.com.tw/love/lovemoney.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