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她逼賣淫 恩客救出火坑
雲林縣高姓男子在網路上結交1名中度智障女子,4月將她約出性侵得逞,並請吳姓友人以
手機拍下性侵過程,以此脅迫被害女子賣淫,直到被害女子受不了向客人哭訴,才被救出
。
家住彰化縣的被害女子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與高姓嫌犯(36歲,妨害風化、違反兒少
性交易前科)首次見面即遭對方性侵,擔心性侵過程會被曝光,被高嫌強迫從事性交易。
高嫌強迫被害女子從事性交易,每次賣淫所得約1600元至2000元不等,其中除給旅館佣金
600元外,其他全部自己拿走,被害女子一天接客最多5次,時間長達半個月。
警方表示,高嫌載著被害女子在彰雲投等地的理容院、旅社接客,如果接客太少還會被高
嫌責罵,這名女子最後受不了向客人哭訴,客人不忍心,偷偷將她救出並聯絡其家人帶回
,被害女子最後在家人陪同下報案。
警方循線逮捕高嫌及吳嫌和旅館業者,並在高嫌手機發現數十名年輕貌美女子的照片及
Line好友,對話紀錄充滿曖昧。
警方痛批兩名嫌犯相當可惡,訊後將二名嫌犯及理容院負責人依妨害風化、人口販運防制
法及強制性交等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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