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上幾篇的標題突然想到
不過不想回那篇
強暴不是刑罰 單純是一種非常野蠻的暴力
林北讀過的歷史古今中外非常的多
但在對待女人的殘酷性來說
我覺得最恐怖的 是聖經
士師記 19
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
卻是便雅憫人。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裡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
裡去?」 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裡的人
,到過猶大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裡無人接我進他的家。 其實我有糧草
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什麼。」 老年人說:「願你平安
!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於是領他們到家裡,餵上驢,他們就洗
腳吃喝。
他們心裡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
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
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
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
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
放她去。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 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
處去了。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凡看見的
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
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