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女童胸罩按摩乳房 狼師猥褻判刑6月
2014年06月07日13:59
新北市某國小陳姓教師,2010年時疑利用暑期溫書機會,掀起1名小4女學生上衣還解開胸
罩,自女童肩膀、背部開始按壓,按壓至女童乳房側緣,藉以滿足自己性慾,女童感到很
不舒服,向同學及母親哭訴,班上一些同學都目睹狼師行為,出面作證,女童家長憤而控
告狼師性騷擾。
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且與被害女子及家長達成和解,賠償50萬元,女童及其母親
同意給陳嫌緩刑3年,日前全案審結,判處有期徒刑6月,或易科罰金18萬元,法官認為陳
嫌應無再犯之虞,暫不執行,予以緩刑3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
但校方在調查這起性騷擾案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雖認定陳師觸犯性侵害行為,卻以有
無強制無法認定為由,將案件交由司法機關查明,未依法處理性侵害案件。另外,陳師也
疑似在2006年,用相機偷拍女學生底褲,校方竟認為是無心之過,未徵詢被害女學生及家
屬意見,未交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通報,還將照片刪除,針對這2起案件,監
察委員已對新北市政府及學校提出糾正。(蔡進男/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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