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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611/414191/
陳姓女子發現老公李男外遇嚴姓女同事,找上嚴女的林姓丈夫想挽救婚姻,
不料2人也擦出火花,反遭捉姦還搜出跳蛋,
並被錄到嚴夫對陳女說:
「他們兩個做錯,我們還這樣做嗎?」
兩對夫妻竟演變成四角戀,甚至形同換妻,最後對簿公堂、互告求償,
台北地院今判李男應賠償妻子陳女1173萬元。
這兩對夫妻目前各自打離婚官司,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至於陳女及林男因在旅館被捉姦,現場還遺留用過的跳蛋,陳女雖堅稱沒嘿咻,
只是「想讓嚴女嘗嘗遭背叛的滋味」,但法官認為2人有婚外情,
今年2月遭法院各判賠李男15萬元;此外,2名女主角也提告求償,去年法院判兩女互賠10萬元。
北院今天宣判的部分,是陳女與李姓丈夫在2009年簽下「忠誠合約」,聲明若李男外遇,
就要把名下價值1173萬元房屋送給妻子,陳女在2011年發現丈夫外遇,
同時也發現房屋早在3個月前就被過戶到公公名下,法官認定李男違約外遇,
判他要依約賠償妻子1173萬元。仍可上訴。
(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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