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真] 請幫我解讀這段LINE訊息是喝茶嗎?

作者: hill0708 (邱君)   2014-06-15 23:57:08
原文省略。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左傳》
依照您的描述,家庭和樂、衣食無缺,堪為典範。
但這並沒有意義的,因為家庭溫暖與否,敝人只曉得您的片面之詞。
假設您老公的朋友,老婆天天煮飯,或著只有二十初的年輕妻子,
是否就比您「溫暖」呢?
所以在討論這問題之前,如果能把您的自信放在一旁,會較為客觀一些。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孟子.《離婁上》
依照 LINE 的內容,能夠花到一萬五除了性交易之外,敝人也想不到有其他的可能性了。
「沒喝過韓國的來試試看」不可能有人參茶賣一萬五的吧?
就我的觀點而言,男人如果有接觸性交易,時間點通常二十多歲就有了,
鮮有三十多歲才第一次性交易。
或許在婚前就有這個習慣了,所以… 說穿了,其實您沒有那麼瞭解自己的另外一伴。
婚姻是很微妙的事情,我聽過最多的理由是「交往久了所以結婚」,
而不是因為多麼喜歡,想要給對方幸福而結婚。
「男人真的都沒辦法只和一個女人做嗎?」
當然可以和一個女人做愛,但前提那是真愛,而不是喜歡而已。
這個女人不用多好、多完美,是因為純粹相愛而在一起的。
如果您的婚姻有其他的考慮因素,例如物質條件,那麼相對而言愛情的成分也就少了些。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孟子.《告子上》
男人有性交易並不是罪大惡極的事情,也並非不喜歡妳。
我一直認為每個男人都想當個好男人,只是歷經多次的痛苦後,
男人最終都放棄了當個好男人,而是做個忠於快樂的男人。
(張學友的「心如刀割」,是許多男人的心痛經驗。)
我相信您老公所性交易的女人,都是非常漂亮的,上乘之選。
他也只是貪求年輕的肉體而已,舒服完一晚後就穿穿衣服走人,沒有留下任何依戀。
當然婚後是不應該還有性交易的,這點無庸置疑。
然而「毒樹的果實」,
(以非法或不當方式所取得,而被排除在審判程序外,不得作為判決之用的證據。)
LINE 的對話內容恐怕您也是未經老公的同意,擅自閱覽的…。
敝人可以跟您說,自己的朋友有人原諒外遇,現在還是夫妻;
也可以說您就爽快的離婚,畢竟台灣的離婚率是世界第三高。
但請容我引用甘地的話:
以牙還牙,世界只會更盲目。
(An eye for an eye makes the whole world blind.)
弱者永遠都不會寬容,寬容是強者的特質。
(The weak can never forgive. Forgiveness is the attribute of the strong.)
所以,好好和自己的老公相處。
您可以旁敲側擊,說自己朋友的老公有性交易,看看他的反應如何。
至少,別一味的憎恨對方,然後把寬容視作一個選項。
畢竟您們是夫妻,總是有承諾過的。
最後,「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的故事是描述晉靈公。
他是個混帳。
作者: dreamcomes (WIN OR GO HOME)   2014-06-15 23:59:00
無法認同
作者: qqui (yii)   2014-06-16 00:02:00
這甚麼東西
作者: Lespedeza (Lespedeza)   2014-06-16 00:06:00
很不方便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4-06-16 00:17:00
婚姻沒這麼簡單很多人的想法很單純
作者: ouyang2009 (人夫)   2014-06-16 00:27:00
就是zoeforce說得那幾項選一項
作者: beautytaurus (有你真好.謝謝你)   2014-06-16 01:21:00
切身之痛 …有參考價值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6-16 05:16:00
毒樹果最好是這樣用的,重唸一次去吧
作者: orangesix (林檎中毒)   2014-06-16 07:07:00
沒有這麼簡單好嗎
作者: amose999 (噢 )   2014-06-16 07:42:00
你的論述方式好像胡忠信哦…講一堆道理引言。另外毒樹果實,台灣實務界不採此理論。然而你用的方法也錯了。
作者: TWisely (不輕未學)   2014-06-16 15:20:00
我是覺得講得很不錯~~
作者: flyingmomi (阿鬼說英文)   2014-06-16 18:41:00
毒樹果實不是證據排除,兩者不同,而且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婚姻要用到刑訴保障人權的制度。被告是因為實力無法與國家抗衡才需要以制度加以保護,但是婚姻第一不是犯罪偵查,第二不是男女地位不對等,這種類比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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