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弄屁屁 告男性侵
自由時報-2014年06月27日 上午07:05
〔自由時報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女子小珊(化名)今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李
姓男子,兩人交往,後來翻臉,小珊報警指控,李男在租屋處中強行對她肛交,抽動了約
10下,她才趁李男喘息時掙脫,且李男還在房間裝監視器,偷拍性愛過程,士林地檢署偵
查發現,事後,小珊曾用LINE傳「我想去你家可是不想弄屁屁」等訊息,但未提到遭強迫
肛交,且監視器裝在明顯處,無竊錄犯意,做出不起訴處分。
李男應訊時辯稱,和小珊已多次發生性行為,平常就會因好玩「壓制」對方,當天有聊到
要嘗試看看肛交,「但卻進不去」只好放棄,而監視器部分,他本來以為只能遠端即時觀
看,後來才知道會自動儲存在電腦硬碟裡,且小珊起初就知道房間有監視器。
蕃薯藤: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627/20140627382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