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碰我前男友 性侵割髮 剝光丟包
自由時報-2014年07月01日 上午06:46
〔自由時報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呂姓女子與前男友分手後,因不滿17歲的小敏(化名
)與她的前男友在一起,夥同現任男友賴某、少年阿順(化名)騙出小敏,深夜時將小敏
帶到山上,割髮、逼脫衣,任由阿順性侵小敏,並將她丟包野外;士林地院判3人須連帶
給付小敏210萬元、小敏母親45萬元,因阿順未成年,父母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檢方調查,賴男前年聽聞呂姓女友抱怨,前男友和女性友人小敏過從甚密,讓她很不滿,
賴男決定為女友「出一口氣」。
賴男事前開會分工,並準備西瓜刀等工具,由17歲少年阿順負責性侵小敏,以約唱歌為由
騙小敏上車。深夜開車抵達陽明山無人空地後,賴男拿出刀子,抵住小敏腹部逼她下車,
進一步割髮和逼脫衣服,再由阿順強逼小敏口交並加以性侵,賴男及呂女則在旁全程觀看
;完事後,3人搶走小敏包包,揚長而去。
小敏向呂女等3人求償400萬元,家屬指控,當時小敏僅穿一件內衣、光著下半身,深夜被
丟包在低溫山區,因手機被拿走,無法求救,所幸有好心人路過、載她下山;事後小敏情
緒不穩,出現自殺傾向,母親為了照顧她而辭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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